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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卡收费高、积分会缩水 信用卡服务提升空间大

2013年03月15日 08:25   来源:国际商报   闫岩

  使用信用卡这一金融产品已经成为越来越多消费者的消费习惯。银行在为信用卡用户提供方便快捷服务的同时,在规则的透明性、收费的规范性和服务的便民性等方面,仍有不小的提升空间。

  补卡收费高

  不少消费者都有这样的体验:注销信用卡并不像办卡那么简单。

  “卡内只剩几元钱,为啥非得清零后才能销卡?”重庆的张先生说,他有一张某银行的信用卡,因很久没有使用,于是打算将其注销,但银行客服人员告诉他,信用卡内还有8元钱的余额,按相关规定,余额必须清零才能注销。随后,张先生要求取出余额,然后销卡,但需支付1%的手续费。银行客服人员称,除了取现,可以选择将卡内余额消费完再销卡。

  2012年中国服务贸易协会客户服务委员会曾发布调查结果,有96.47%的客户对“多还给信用卡的钱,取出时还要收手续费”表示无法理解,其中48.06%的人感到“非常愤怒”,认为银行侵犯了个人财产。几乎所有消费者都希望银行能够取消此项“霸王条款”。

  此外,如果不慎丢失了信用卡,消费者想挂失补卡都要交费。

  四川泸州市的一位龙先生近日不慎将交行信用卡遗失,经过电话咨询得知挂失信用卡需要50元,补卡需缴制卡费15元,特快邮递还需另加35元。他感到非常气愤,“补一张卡就要一百块钱,这也太‘坑爹’了!”

  据了解,龙先生生活的泸州市在信用卡挂失收费上,各大银行之间的差距令人吃惊。工商银行、邮政储蓄银行普通信用卡的挂失费用为20元,中国银行普通信用卡挂失费用为40元,农业银行、建设银行、兴业银行的普通信用卡挂失收费为50元,招行信用卡挂失收费则为60元。

  有些银行的挂失费里包含了补卡费,有些则不包含。比如,兴业银行的信用卡挂失时,除了50元的挂失费之外,还需要收取20元的补卡费,若客户要求加急快递,则在以上收费基础上再加20元加急快递费;而交通银行的挂失费是50元,补卡费15元,若要求加急服务则需要另加35元的快递费,这么算下来,补卡费用已达百元。

  办卡容易规则不明

  办理信用卡正变得越来越容易和便捷。不论是在银行、超市、社区,还是写字楼,都会看到办理信用卡的摊点。

  “那些办信用卡的人提着各种小礼品在办公楼里挨户敲门,而且隔三差五就来一次。礼物花样百出,有时是餐具,有时是手机配饰。”在北京工作的沈先生打开钱包,向记者展示他的信用卡。“信用卡办多了实在没什么用,我经常用的只有一张,另外这张是因为买电影票可以打折才办的,一年刷够6次就能免年费,算下来还是很合算。”

  “我有的时候看到那些上门的办卡人员,真的挺为同事担心的,只需要办卡人简单填一个表,就能获得礼品,几周之后信用卡就寄来了。但对于年费是多少、刷几次可以免年费、还款有哪些注意事项等问题,办卡人员并没有解释清楚。”沈先生说。

  据了解,办信用卡送礼品已经成了银行业一条不成文的规定,在激烈的竞争中,有的银行雇佣一些临时性质的工作人员,专职在外推销信用卡。在北京市某社区摆摊办卡的田先生告诉记者:“别人办卡都送礼物,不送就没人来办卡,不过好在送的礼品也都不算贵,通常是十几块钱的小玩意儿。”

  积分缩水

  近日有媒体报道,华夏银行信用卡客户张女士于蛇年春节前在华夏银行申请了一张普通信用卡。办卡时,该行的工作人员称“3个月内刷满1万积分可换取礼品”。开卡后,张女士在规定时间内刷卡消费1万元以上,即获得1万积分,并使用这些积分换取了一套锅具。拿到礼品后的张女士打算销卡,但银行告诉张女士,拿了开卡礼,两年之内都不能销卡,否则将要收取350元的礼品费。

  不论是积分还是礼品,都是银行为鼓励客户申办信用卡或使用信用卡消费的一种营销手段。虽然为了挣取积分而进行消费的做法不值得提倡,但日常消费积累的积分却由于银行单方面改变规定而“缩水”也让不少消费者感到不满。

  据了解,最近招商银行、中信银行等或是变更用信用卡积分兑换的物品,或是增加了兑换物品所需的积分量。招商银行的公告称,使用信用卡消费加油类、航空类、电信类产品将无法获得积分。

  中国银行从3月1日起,调整了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白金信用卡的积分累积规则。调整后,白金信用卡在境内刷卡时不再享受双倍的积分优惠。广发银行更是在今年1月就发布告示,称从2月1日起调整商旅白金卡的积分累积规则,每月积分中多倍赠送部分的上限为100万分(不含基础单倍积分),超出上限的部分不能再享受多倍积分的优惠。

  对于此类单方面改变积分规则是否违法的问题,国际商报记者在咨询了银行业内部人士后得到的回答是:“不应界定为违法。”因为目前在银行办理信用卡只需填写申请表,符合要求的就能办理并获得一定授信额度,并未签任何合同。

  还款条款很霸道

  “春节假期出国玩了一趟,用信用卡消费还是挺方便的,回来按照对账单还了款。但没过几天却接到银行的电话,说我的美元账户和人民币账户都有少量欠款。”北京的中学教师聂女士告诉国际商报记者,原来她对使用的双币信用卡当期账单理解有误,加上刚开学工作繁忙,导致其没有按银行要求还款。“这件事固然有我自己的问题,但如果银行的服务能更加人性化一些,在双币账户还款方面给予明确的提醒和提示,就不会让我信用记录上有‘污点’了。”聂女士说。

  如果说这一案例部分原因在于消费者未了解具体的还款细则,银行最多算告知义务履行不充分,那么“逾期还款,全额罚息”则是“明码标价”的霸王条款,长期以来受到“卡民”的诟病。

  全额罚息是指超过了还款最后期限后,无论持卡人在当月是否偿还部分欠款,发卡行都会对持卡人按照总消费金额计息。比如,持卡消费者3月当期刷卡消费了10000元,即便持卡人还款数额达9999元,只差1元未还,银行也会按照当期账单全额10000元计息。

  大连的王先生和聂女士一样因工作忙,未偿还全部欠款,即遭全额罚息。“我1月消费共计10080元,23日还款9800元,对账日是每月25日,出账单显示有279.7元未还。工作一忙我忘了。2月18日,银行来短信说我上期账单已经超过最后还款日,于是我立刻网银转账还款。2月25日再次出账单的时候,我发现产生了94.91元罚息和10元滞纳金。我不理解为什么还了9800元,却收取全额利息?”

  不过,这一情况将得到改观。今年2月,《中国银行卡行业自律公约》经过多轮修订后正式公布,并将于7月1日起开始实施。此次修订最核心的内容在于提出了“容差容时”还款,简单地说,就是对于信用卡还款时间和金额有了些许宽限。

  新规要求成员单位应该为持卡人提供“容差服务”,如持卡人当期发生不足额还款,且在到期还款日后账户中未清偿部分小于或等于一定金额(至少为等值人民币10元)时,应当视同持卡人全额还款,此部分未偿还金额自动转入下期账单。而且新规还要求银行在信用卡到期还款日之前至少3天,通过账单、短信、电子邮件、电话或信函等方式提醒持卡人还款。值得注意的是,新版《公约》并未废止全额罚息。业内人士分析,银行不愿取消“全额罚息”原因在于银行对信用卡利息的依赖。目前,利息收入已占到我国银行信用卡总收入的40%~50%。不同的计息方式对于银行的利息收入差别明显。根据银行内部估算,采用全额计息和按未清偿部分计息两种算法,对利息的影响大约是10%。


(责任编辑:蒋诗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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