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年一度的“3·15”到来之际,面对上市公司欺诈上市、业绩造假,“老鼠仓”与内幕交易频出,“荐股软件”层出不穷,中国投资者也需要像消费者一样,依靠“打假”保护自身权益。以往为股市繁荣贡献交易量、新股认购资金和印花税的中国股民,需要受到更多保护。
“黑天鹅事件”频出
最近一段时间,广东奔犇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国华一直在为受困于上市公司佛山照明虚假陈述案的股民奔波。这家曾有“中国灯王”美誉的资本市场“现金奶牛”,曾经受到股民追捧,但随着内幕交易、泄密门、信披违规、造假门等一系列“黑天鹅”式丑闻爆出,公司已受到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
“黑天鹅事件”在股市中指非常难以预测,且具有颠覆性和非寻常性的事件,通常会引起市场连锁负面反应。
去年,因白酒塑化剂风波、新上市公司业绩变脸、上市公司食品安全问题曝光的“黑天鹅”事件多达10余起,中国股市亟需“打假”。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数据,2008年至2012年,证监会共新增案件调查1458起,作出行政处罚决定276件,罚没款金额总计6亿元,移送公安机关案件125起。
业内专家表示,内幕交易、市场操纵、欺诈上市、虚假披露这四大损害投资者利益的违法行为,涉及的股民数量越来越多,往往一个上市公司违法的背后是上万股民和数亿元资金牵扯进来,但从目前情况看,还很少有投资者向违法主体成功索赔。
被证监会认定为“持续造假时间长、犯罪性质恶劣、非法募集资金数额特别巨大,社会危害严重”的绿大地造假案,虚增营业收入2.96亿元造假上市、圈钱3.46亿元,股价暴跌让投资者损失惨重。经济学家吴晓求表示,在社会中盗窃如此巨大数额的钱款足以判以重罪,但在股市中却高高举起,轻轻放下。
“老鼠仓”与“荐股软件”危害大
与虚构上市、虚增业绩等造假行为相比,“老鼠仓”“荐股软件”等手段工具虽然形式不同,但都是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欺诈行为,危害极大。
2010年以来,沪深等地基金公司屡屡曝出基金经理“老鼠仓”丑闻。由于基金经理“老鼠仓”获利要靠基金拉升,因此最终受害的仍是基金投资者。最新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月底,国内投资股票的基金规模达2.2万亿元人民币,“老鼠仓”若横行,必将从根基上损害股市“三公”原则,更大程度影响基民和股民利益。
另外,近年来市场上一些不法分子借助“荐股软件”误导或欺诈投资者,非法从事证券投资咨询活动,也严重损害了投资者利益。很多非法“荐股软件”向投资者提供虚假的证券投资品种的投资分析意见、价格预测、选择或买卖时机建议。他们通过向投资者销售或提供“荐股软件”,直接或间接获取经济利益。
专家指出,非法“荐股软件”实属地地道道的骗人骗钱的工具,与市场上的假货相比,它们不仅本身骗钱,还通过错误的投资建议更大程度上使投资者受损。对此,证监会已出台《关于加强对利用“荐股软件”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监管的暂行规定》,明确了“荐股软件”的界定标准和相关监管要求,加大对以“荐股软件”名义从事非法证券投资咨询活动的打击力度。
投资者需“打假”保护
面对黑天鹅乱飞、老鼠仓与“荐股软件”频出的市场环境,为中国股市发展作出巨大贡献的股民更应当受到“打假”保护。
中国境内股票市场个人投资者数量众多,以每人均在沪深两地开户估算约为6700万人,其中中小投资者比重高,持股市值在10万元以下的投资者占80%以上。中小投资者为股市贡献了巨大交易量,为新股发行贡献了大规模资金保障,但他们专业知识欠缺、风险意识淡薄、风险承受能力弱,在信息获取和专业能力上有天然劣势。
中国人民大学财政与金融学院副院长赵锡军此前对记者表示,证券监管部门未来将主要从前端开展相关工作,而后端的司法介入则需由司法机关配合完成。不少业内人士认为,除中国证监会外,其他相关部门也要大力配合,从立法、司法等方面下决心、下大力气切实“打假”,保护投资者权益。
我国近年来查处的一系列资本市场违法案件中,有相当一部分被业界和投资者批评为处罚过轻、“罚不当罪”,这与境外成熟市场的严刑形成鲜明对比。在境外成熟的资本市场,欺诈上市、财务造假等违法行为将换来漫长的牢狱之灾和倾家荡产的经济处罚;但在内地资本市场,违法成本与违法所得极不成比的案例比比皆是。
对此,深圳证券交易所总经理宋丽萍此前在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说:“如果内幕交易、欺诈和操纵等股市违法行为不能得到有效遏制,如果市场沦为通过侵害普通投资者利益而一夜暴富的场所,那将直接挑战社会的容忍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