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部分银行在办贷款时违规捆绑销售保险等理财产品。
2012年12月,中国银监会向各银行业金融机构下发《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代销业务风险排查的通知》,要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加强内部管理,对本行代理销售的第三方产品的业务流程进行全面风险排查。
在这项通知的背后,是包括工商银行(601398,股吧)、华夏银行(600015,股吧)在内的多家银行被曝出一系列违规代销“理财产品”事件,揭开了银行误导销售产品现象所隐藏的灰色利益链,而在保险、基金、券商集合理财产品的销售尚缺乏严格的规范背景下,一些银行的工作人员为了完成考核目标或者出于自身利益考虑,在销售过程采取了误导、搭售、捆绑等不规范的销售行为,引来了消费者的阵阵质疑。
在本期的报道中,将围绕银行违规销售行为展开调查,并结合市民和网友反映的情况,对惠州各家银行进行横向对比,试图找出“症结”的共性所在。
市民吐槽
不买保险房贷利率优惠免谈
“到银行办贷款,希望享受多一点的利率优惠,为的就是要省钱,怎么银行放贷还有这样的条件,必须另外花钱买份保险?”在惠州工作近10年的林先生最近有些疑惑,他前往工商银行惠城支行办理房贷业务时,该银行负责办理房贷业务的经理却让他先买一份保单期限为5年、每年保金为2万元的保险,不买的话就不能拿到9折的贷款利率。
对此,林先生感到十分地无奈,“我要是有多余现金买保险,还需要这么东奔西跑地求着向银行贷款吗?”
“我算了一笔账,要是用9折贷下来,按贷款10年算,总利息可以省下2万多元,但还是跟10万元的保金有差距啊!”经过计算,林先生考虑到别的银行申请贷款。
“那个经理听说我要找别的银行,就改口说贷款捆绑的保金可以商量。”林先生说,经过与工行惠城支行方面的多次交涉,“被捆绑”的保单金额由每年2万元降到了每年5000元,并同样享受9折利率,但他仍觉得每年5000元的保金难以接受。
不过,考虑到与其所购房屋开发商合作的其他银行目前并没有房贷利率9折的优惠,林先生仍希望能够通过与工商银行惠城支行方面的协商,从而免去这笔“多余”的费用。
现场走访
同一银行不同支行政策不一
为了核实林先生所反映情况的真实性,记者与其一同来到了工商银行惠城支行,一名负责办理房贷业务的客户经理表示,今年贷款买房确实面临这样的新情况:银根趋于收紧,贷款利率呈上浮态势,而目前工商银行的利率还没上调,如果客户不愿意买保险,可以不选择在他们银行办理贷款。
随后,记者与“合作卖保”的中国人寿惠州公司进行了确认,得知这的确是工行与该公司进行的“合作代理产品”,而且合作的保单种类有很多,年限和金额都有不同。
“别的银行也是一样需要买保险或是基金的,都差不多,就看谁的利率更低了。”这名客户经理透露,在市区别的银行要想拿到低利率贷款,通常要买一款理财产品,就能享受到相应的利率优惠,而且投资也不大。
那么,是不是真如这名经理所言,不买保险或理财产品房贷就免谈呢?
为此,记者又先后走访了工商银行江南支行和仲恺支行,对于“不买保险房贷免谈”的问题,两家支行却给出了截然相反的答复。
工商银行仲恺支行的一名负责人告诉记者,在该支行办理房贷能享受9.5折的利率优惠,不过,同样需要贷款客户购买一份保险;而工商银行江南支行的相关负责人则表示从未要求客户在申请贷款时“捆绑”买保险,房贷利率是根据客户个人的具体情况执行9折到9.5折的优惠。
记者随后访问中国保监会官方网站获悉,保监会早在2011年就发布了《关于加强保险公司与商业银行保单质押贷款业务合作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其中指出消费者到银行用保单质押贷款时,银行不得硬性搭售保险产品,保险公司也要对合作银行的这一行为及时制止,禁止“投保”与“贷款”捆绑销售,不得强迫消费。
业内调查
捆绑搭售是业内“潜规则”
那么,办理贷款等银行业务时,是否真如房产公司人士所说的,搭售保险、基金等理财产品是银行业内的“潜规则”呢?
对此,记者以普通客户身份咨询惠州中行、农行、工行、建行、交行等10余家银行时,各行均明确表示从未将购买保险、基金等产品作为发放贷款的限制性条件,并严格按程序办理贷款等业务。
不过,截至昨日下午记者发稿前,根据本报在腾讯大粤网和西子湖畔网针对“在惠州哪家银行曾被违规搭售理财产品或服务”问题收到的3000余份有效问卷调查结果显示,其中约有44%的网友表示有过类似经历,而中国建设银行(601939,股吧)、中国工商银行和中国银行(601988,股吧)分别占据了该项榜单的前三位,与此同时,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兴业银行(601166,股吧)、浦发银行(600000,股吧)和惠州现有的4家港资银行关于这方面的投票为零。
值得关注的是,在具体被搭售的产品或服务投票中,“保险产品当银行理财产品销售”的误导销售行为占据了“头条”,其次是购买理财产品搭售存款,排名第三的是在已办理业务(贷款、保险、存款等)的基础上搭售另一款银行理财产品,而记者在走访中也了解到,多数银行销售理财产品均有误导销售的现象。
日前,在农业银行(601288,股吧)麦地路的营业网点内,市民李女士在申请房贷时就被银行的客户经理劝说购买一款收益率为5%左右的理财产品,该客户经理表示该产品收益很稳定,但当李女士追问银行能否承诺保本保息时,该经理称该产品近期都表现不错,应该能有稳定的收益。
事后,李女士告诉记者,她在合同上看到,该产品根本不承诺保本保息,所以她最后还是放弃了,“虽然不知道银行这种做法是否合规,但我不能接受农行这种蒙人的做法,不能这样稀里糊涂地就买了”。
李女士说,不单是农业银行,身边的一些亲友、特别是中老年人,在工行、建行等国有大银行办理业务时,也时常被银行网点的保险广告或业务人员诱导,误把保险当储蓄,而保险理财合同复杂的格式条款,更是让普通人无法明白自己的权利与义务,一些银保产品的纠纷也就这样产生了。
对此,记者在走访惠州市区多家国有商业银行网点后发现,几乎所有银行都推荐非保本型理财产品,并声称保本型收益率过低,而购买非保本型,虽有一定风险,但通常都能实现预期收益率。
那些“被误导” 的“选择权”
观察眼
购买银行理财产品,这个如今看来十分稀松平常的事,却因为2012年年末频频曝出的理财产品纠纷以及内控疏忽的违规代销事件,不仅让一些银行成为了舆论关注的焦点,更令许多消费者“恍然大悟”的是,自己在银行买到的有时并非自己想要的,时常陷入“打酱油的钱错买了醋”的尴尬。
其实,根据记者的走访调查以及在网上搜集的3000余份调查问卷结果显示,近三成惠州银行客户曾遭遇过理财产品销售误导,有过“被搭售”保险、基金等理财产品的经历,而在此之中,保险产品当银行理财产品销售、办理房贷业务时要求存款或购买产品更是成为市民和网友投诉的“重灾区”,各占38%和24%。
对此,一些市民和网友也发出了质疑之声:消费者的选择权为何就这样被一些银行误导了?一些银行客户经理为何在搭售理财产品时屡屡不讲底线地忽悠人?一些银行又为何明知问题存在却要“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所谓无利不起早,高额提成,利益驱使。”采访中,惠州一名银行界人士向记者道出了“天机”。
众所周知,银行所销售的理财产品本是一种注重配套服务的特殊产品,但不知从何时起,一些银行把产品与员工个人考核和经济利益挂上了钩,卖得越多提成越多,由此,在高提成诱惑下,银行在营销部分理财产品时,开始刻意夸大产品预计收益,误导消费者走进风险的“盲区”。
如今的银行界,几乎天天都在谈风险,而从此次调查的结果来看,银行的风险恰恰来源于营销和分配的“激励制度”,因此,近来银行理财产品投诉纠纷事例的增多似乎也在警醒着我们,除了对银行理财产品包括代销理财产品严格监管,让更多的消费者了解各类理财产品的知识和信息来弥补其与银行间的信息不对称外,还应对一些银行的考核模式实行监管,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加大从业人员的惩戒力度,从制度上和源头上堵塞误导销售的土壤,如此,才能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各方声音
从业者:代销理财产品,返点可达4%
“银行乐此不疲地代销理财产品,关键还在于提成。”目前正在惠州一家信用担保公司从事商业信贷业务的华先生向记者透露,半年之前他一直在市区某保险公司做销售,而自己也有过长达一年时间驻点银行卖保险的经历。
华先生说,银行销售的理财产品通常分为银行作为发行人并进行运作的产品,以及银行代销很多基金公司、保险公司、信托公司及私募股权基金机构运作的理财产品,两者的最大区别在于,银行业务人员销售自有产品仅为1‰左右,而代销的保险等产品的提成则为1%左右。
“这是业内的普遍行情,有些代销的保险、信托抽成返点最高可达4%,而保险公司还经常给驻点的合作银行送些"额外礼品"。”华先生说。
律师:涉嫌侵犯客户“选择权”
“银行的捆绑销售行为涉嫌侵犯客户"选择权",消费者在选择投保公司的时候并没有选择权,这肯定是不合理的。”广东标远律师事务所的雷律师表示,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9条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
目前银行搭售的理财产品种类很多,购买的渠道也很多,用户的维权难问题一度备受关注,因此,消费者更需加强风险意识,在购买理财产品前应仔细看清合同条款,根据自己的承受能力选择合适的理财产品。
银监分局:“捆绑销售”违规,但须有证据
惠州银监分局相关人士表示,银行房贷款是一种商业行为,银行有权利去审查这种商业行为背后的风险有多大,在洽谈的过程中,如果双方谈不拢完全可以不做这个交易,不过,国家银监会是明确规定行业内不得进行“捆绑销售”的,一旦发现将加以惩责,并欢迎广大消费者举报,但前提是要持有相关材料和证据、证明,有相关证据才能对事情进行调查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