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律师称股民无视证监会处罚错失索赔良机,建议重新举报以取得索赔依据
南京股民阚女士上周给壹财经3·15维权热线来电,其买入已经6年的ST创智(000787)今年2月被深圳证券交易所一纸公告退市,本来市值高达28万多元的股票即将打水漂,很多像她一样的股民都为此欲哭无泪,希望壹财经帮其维权。扬子晚报记者调查后发现,ST创智在2009年曾因虚假陈述被证监会处罚,但股民错过这次难得的索赔机会。不过,维权律师还是为股民们指点了一个维权办法——重新举报ST创智的其他违法违规行为以取得民事索赔依据。 扬子晚报记者 陈春林
股民投诉
大股东违法违规导致公司退市 小股民28万元的股票打水漂
家住鼓楼的阚女士今年64岁,是位老股民,6年前她买了6.02万股当时还名为四川大地的ST创智,之后一直没有卖出,2007年5月24日公司股票突然停牌,至今已有五年半,没想到今年2月公司发布公告称深交所已将公司退市了,公司可能今后要在三板交易。阚女士慌了,当初自己的买入价是3元多,在退市停牌之前股价为4.8元,自己还赚了6万多,总计市值有28万之多。但是一旦退到三板交易,自己肯定要损失不少。阚女士告诉记者,ST创智退市是因大股东屡次违法违规所致,但是却让小股民为此买单,这不公平,目前国内有上万名ST创智的股民都在为退市所带来的损失维权,他们已经联合向证监会上书。记者在阚女士提供的《ST创智中小投资者致证监会郭树清主席公开信》中看到,股民们历数了ST创智的大股东湖南创智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丁亮如何掏空上市公司的,四川大地集团又是如何与丁亮联手欺诈股民,导致ST创智在破产重整和重组过程中屡屡违背公开承诺,严重违法违规。股民们要求证监会追讨被侵吞的7个多亿巨额资金,返还被划走的五亿元资产,并将相关责任人移送司法机关。另外,股民还认为,深交所对ST创智作出的终止上市的行政决定,极大地损害了中小股东的利益,要求证监会和深交所撤销退市决定,恢复公司上市。
深交所回复
退市决定合规,符合公司基本情况 建议通过司法程序追究当事人责任
记者注意到,对于ST创智股民们的投诉,证监会下属单位深交所近日已经给出了回复,但是对于股民们要求恢复上市的请求,深交所没有同意。深交所表示,退市决定是在征询了中介机构意见以及根据公司的基本情况做出的,依据的是《股票上市规则》(2008年修订)的相关规定。不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退市公司重新上市实施办法》及《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退市公司在转入三板交易后,如果符合重新上市条件的,也可以再向深交所申请重新上市。
对于股民们要求证监会追讨被侵吞的7个多亿巨额资金,并将相关责任人移送司法机关等要求,深交所表示,证监会2009年10月26日对ST创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已针对创智科技未按规定披露大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等一系列违规行为进行了行政处罚,在认定丁亮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的同时,依据原《证券法》第177条、现行《证券法》第193条的规定,对其给予警告并处30万元的罚款。现该行政处罚决定书已生效并已执行完毕,投资者如果认为丁亮及相关当事人还须承担刑事责任或民事责任,建议通过司法程序依法追究当事人的相关责任。
律师观点
错失索赔良机 建议重新举报
深交所的回复并没有让阚女士等股民满意。记者为此请教了相关律师。上海市东方剑桥律师事务所吴立骏律师认为,创智科技的退市是由证监会和深交所联合决定的,股民想推翻这个决定不太可能。而且他认为,大多数股民都是在证监会立案调查ST创智后才买的,他们是在赌创智科技重组,觉得一旦公司重组成功,股价就会暴涨,既然是在赌博,那么就应愿赌服输,现在退市也应该认了。
但是也并非所有股民都是赌徒,对于像阚女士那样持股6年的长期投资者,难道就没有办法维权?吴立骏律师表示,根据法律规定,只有被证监会、财政部或法院处罚或判处过的上市公司,股民才可以起诉索赔,而证监会2009年11月20日曾对ST创智作出行政处罚,但在截至2011年11月20日的两年民事诉讼有效期内,没有股民提起诉讼,现在诉讼有效期早就过了。
壹财经维权律师、广东奔犇律师事务所主任刘国华律师表示,股民无视证监会的行政处罚而错失索赔良机确实令人遗憾,但是还有补救的办法。根据《民法通则》相关规定:如果股民在诉讼时效内曾向ST创智提出过书面的赔偿请求,或向证监会提出要求处罚ST创智,自提出之日起,诉讼时效可延长两年,因此,如果股民在2011年3月前有过此类行为,则仍可起诉索赔;如果这个办法还不行,股民还可以举报ST创智在2009年11月20日之后的违法违规行为,如果证监会对其给予处罚,股民们就有了新的索赔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