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资金互助社在我国已启动6年,然而,截至去年6月,全国仅有49家互助社。“对于我国几十万个行政村而言,无异于杯水车薪。”我省全国政协委员陈莉建议,加快建立农民金融合作组织,解决农民发展现代农业急需资金问题。
据了解,近10多年来,全国县城以下的金融机构大量撤销,国有商业银行纷纷撤并在农村的经营网点,导致农村金融体系严重萎缩。
陈莉呼吁银监部门会同全国人大尽快制定《农村合作金融法》,立法为各种合作金融组织的创建和规范运行建立政策环境,将互助社列入调整范围。同时,放宽市场准入制度,降低准入门槛。
关于融资渠道,陈莉建议开放合理的多途径融资渠道,促进各类互助社发展。她建议中央和地方财政给予必要的专项补贴,扶持发展建立更大范围的合作金融组织。
据陈莉介绍,我省从2010年在海口、三亚、万宁3个市县开展互助社试点工作,经过几年运行后,3个试点互助社不但没有出现金融风险,而且全部实现盈利。试点虽然规模小、时间短,但显示出强大的生命力。
“建议国家尝试从以上几个方面给予海南试点支持,为兴办‘草根银行’,搭建‘三农’融资平台开辟新路子。”陈莉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