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新股发行将于4月份重启的传言,中国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昨日明确表示,首次公开募股(IPO)重启目前暂无时间表。
这位负责人表示,现阶段新股发行中存在的问题,既有体制机制的原因,还有深刻的社会、文化和历史根源。这些情况决定了发行体制改革不可能一蹴而就,而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下一步,证监会将进一步贯彻以信息披露为中心的改革思路,突出重点,分步实施。他还表示,有必要根据市场和监管需要,逐步提前IPO预披露时间。他透露,证监会正在研究探讨是不是有进一步提前预披露时间的需要和可能性。
对于创业板发行体制,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下一步,要研究如何根据创业板企业特点,创新发行方式,探索建立符合创业板企业特点的“小额、快速、灵活” 的融资制度,以同等规模资金支持更多中小企业发行上市。
对于社会关注的IPO是否实行注册制,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新股发行应立足于中国资本市场现状,至于是实行注册制还是审核制,很难找到标准答案。核准制和注册制有很多共同点,如何对“适当”定义,要根据各国情况选择不同的方式,而且选择一旦确定也并非永远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