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炒基金将被收取惩罚性赎回费,你能接受吗?近日,证监会在官网上公布了《关于修改〈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费用管理规定〉的决定(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其中,将惩罚性赎回费定为强制征收的规定引起不小波澜。
惩罚性赎回费出炉
记者在证监会官网上看到,为鼓励长期投资,《征求意见稿》提高惩罚性赎回费。“对于收取销售服务费用的股票基金(不含ETF)和混合基金,应当对持续持有期少于30日的投资人收取0.5%以上的赎回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于不收取销售服务费的股票基金(不含ETF基金)和混合基金,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人收取1.5%以上的赎回费,对持续持有期少于30日的投资人收取0.75%以上的赎回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并且,为避免销售渠道通过频繁指导投资人申购赎回基金来增加销售收入,对于持续持有期少于3个月的赎回,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75%归入基金财产;对于持续持有期少于6个月但多于3个月的赎回,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50%归入基金财产。上述调整显然增加了短期投资人的交易成本,但所增成本主要用于补偿基金财产,将增加长期投资人收益。
部分投资者不买账
虽然监管部门此举是为了投资者的利益,但记者发现,不少投资者并不买账。网友“工兵9000”在微博上表示,“这是不是想拿基民垫背?一旦买了基金,形势不妙,也必须留在那里挨宰,否则就要受到惩罚,这是什么逻辑?股票是否也来个相应的政策?尤其是大小非!”
短炒基金将被收取高昂的赎回费并非首次,如去年大热的短期理财债基,部分基金公司也曾出台过类似的规定。如工银瑞信公司旗下多只原赎回费率为0的债券型基金,如果持有期不满7日,将按照赎回金额的1.5%收取赎回费。当时虽引发不小争议,但记者发现,此次规定引起的反应超出以往。
一位老基民表示,“如果只是少数基金有这样的规定,不接受还可以避而远之。但如果形成全行业的规定,那除了不买基金还真是避无可避了。”
与此同时,部分投资者则表示,鼓励投资者长期投资,除了惩罚性赎回费的方式,还可以通过激励的方式,如目前部分基金公司推出的差别化的赎回费率。以易方达行业领先股票基金为例,持有该基金达364天,赎回费率为0.5%,365天到729天的赎回费即减半征收,为0.25%;持有时间为730天的赎回费率为1;投资者持有2年以上就可以零手续费赎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