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近期,因隆基股份、东吴证券、康达新材3家公司通过发审会后业绩大幅下滑,而提供IPO审计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在提交会后重大事项时未如实说明相关情况,证监会决定对中瑞岳华、江苏公证天业、天健正信3家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警示函,并对相关注册会计师分别采取12个月、9个月、3个月暂不受理与行政许可有关文件的行政监管措施。
中国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会计师事务所应充分关注发行人会后业绩变动事项,督促注册会计师加强对证券期货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严格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勤勉尽责履行IPO审计各项职责,充分及时地披露对投资者决策影响重大的信息,确保IPO审计执业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