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昨天宣布就《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该《办法》显示,个人投资者参与私募基金的门槛为100万元人民币。
在基金管理人登记方面,《办法》要求证券资产管理规模超过1亿元的机构应当到基金业协会进行登记。这些机构不仅包括目前的“阳光私募”管理机构,还包括PE、VC等机构,只要其管理的产品中投资于公开发行的股票、债券、基金份额以及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证券及其衍生品种的规模累计在1亿元以上,就应当进行登记。
在合格投资者方面,《办法》指出,自然人需符合个人或者家庭金融资产合计不低于200万元、最近3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20万元、最近3年家庭年均收入不低于30万元三项条件中的任一条件;公司、企业等机构需满足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条件。此外,合格投资者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得低于100万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