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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发改委“棒喝”茅台、五粮液引发热议

2013年02月20日 19:56   来源:中国新闻网   董冠洋

  中新社北京2月20日电 在塑化剂、禁酒令等事项上接连受挫后,内地高端白酒又因为价格垄断遭到国家发改委“棒喝”。总额高达4.49亿元(人民币)的罚单引发各方热议,有学者喊出“发改委无事生非”的重话,也有网友称赞说:肆意涨价的“酒来疯”早就该罚。在诸多负面消息影响下,A股市场的茅台和五粮液20日双双收跌,市值累计蒸发逾百亿。

  茅台、五粮液本次受罚,源于其此前对经销商的“限价令”。2012年末,中国高端白酒旺季遇冷,为制止经销商竞相低价出货的态势,茅台、五粮液先后对“违规”经销商开出“罚单”。

  由于中国反垄断法第十四条明确禁止经营者与交易相对人“达成限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最低价格”。茅台、五粮液随即遭到国家发改委反垄断局和地方价格监督检查机构的调查。

  据媒体报道,此番4.49亿的罚单是两家酒企2012年销售额的1%,这引发了一些不满的声音。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法研究室主任王晓晔就此指出,《反垄断法》规定的罚款幅度是相关企业上年度销售额的1%到10%,此次处罚比较轻。有网友也表示,1%对于高端白酒巨头而言简直是“九牛一毛”。

  除了罚款是否合理,该不该罚也引发了各方的争议。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研究员梅新育公开表示,发改委对茅台和五粮液进行处罚“纯属无事生非,需要反省”。

  梅新育认为,茅台和五粮液本来就属于奢侈品,其价格高具特殊性,实施相关定价策略理所当然。此外,茅台、五粮液高价无关国计民生,发改委打击本土正当名牌企业,阻碍中国民族工业升级,扭曲市场机制。

  一石激起千层浪,梅新育重话遭到了一些网友的指责。反对声音认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否该罚的关键在于其是否违法,而不在于其是否无关国计民生。

  署名“反垄断研究”的网友慨叹,跨专业跨行业的视角差别如此之大;网友“法律玩童”则更是辛辣留言称,“无关民生……误导比无知可怕”。

  四川壹玖壹玖企业管理连锁有限公司总经理杨陵江分析,反对处罚茅台、五粮液者,或依赖酒厂利益,或误解发改委处罚的法律依据,或借机发泄政府对其它垄断不作为,或为狭义民族主义者。

  在争论的声音之外,网上也有不少叫好的声音。网友们表示,发改委近来的频繁出招,让他们看到了希望,但也希望官方能够进一步加大反垄断执法力度,无论外企、国企、民企只要违反《反垄断法》,都应受到惩罚。


(责任编辑:朱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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