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息费计收规则透明度将进一步提高 中国支付清算协会负责人就《商业银行信用卡息费计收自律规则》答本报记者问
春节期间,各地纷纷迎来消费热潮,老百姓在充分享受信用卡带来的生活便捷的同时,也对信用卡计息规则、方式等给予了很高关注。其中,“全额计息”话题更是引来各方争论。
为进一步提高信用卡服务质量与水平,中国支付清算协会银行卡基支付工作委员会根据行业的发展实际,总结部分成员银行的实践经验,在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起草制定了《商业银行信用卡息费计收自律规则》(以下简称《规则》),经银行卡基支付工作委员会常委会审议通过,于2013年1月28日发布,自2013年7月1日起实施。日前,本报记者就《规则》制定的相关问题对中国支付清算协会负责人进行了专访。
记者:请介绍一下此次出台《规则》的主要背景是什么?
答:信用卡是商业银行提供给用户的一种先消费后还款的小额信贷支付工具。商业银行在为持卡人提供一定额度、一定时间的免息还款优惠服务的同时,也要求信用卡持卡人遵循领用合约等合同约定,在规定时间内偿还所欠款项,履行还款义务。根据人民银行的统计,截至2012年第三季度末,全国信用卡发卡量为3.18亿张,同比增长18.8%;信用卡授信总额3.33万亿元,同比增长36.6%;期末应偿信贷总额10035.47亿元,同比增长44.8%。可见,信用卡目前使用已非常广泛,对便民生活、促进消费起到了重要作用。
近期,社会各界对信用卡计息规则、方式等给予了较高的关注。中国支付清算协会作为行业自律组织,从2012年上半年起,就信用卡息费计收有关问题与成员银行共同进行研究,明确了信用卡息费计收的思路和原则,制定了《规则》。《规则》提出的措施,部分商业银行已经进行了实践,积累了一定的经验,也得到持卡人的认可。《规则》总结了这些好的经验和做法,将其转化为行业自律规范,在行业推广应用。
记者:通过《规则》来规范信用卡息费计收有何重要意义?
答:此次信用卡息费计收规则由商业银行依托中国支付清算协会,通过行业自律的方式主动进行调整,优化信用卡收费机制,增加服务内容,提高服务水平。应该说,这是一个新的尝试,也是信用卡行业发展更为成熟、市场化程度不断提升的重要标志。
考虑到信用卡息费计收是银行卡服务定价的一项重要内容,具有较强的专业性,且受到的关注度较高,同时有关息费计收的要求内容较为丰富,措施相对具体,为了便于公众理解,推动商业银行的贯彻执行,在《中国支付清算协会银行卡行业自律公约》框架下,银行卡基支付工作委员会就信用卡息费计收制定了专项自律规则。
记者:请介绍一下《规则》制定的原则和思路。
答:《规则》的制定是从行业自律角度出发,以改善信用卡服务质量,提高信用卡服务水平为目的,培育持卡人诚信意识,减少持卡人因非主观意愿未按时还款而产生的息费支出,切实维护信用卡产业相关参与方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规则》的主要思路包括:一是遵循市场化的基本规则,发挥各商业银行自身优势,设计人性化、多样化的信用卡产品和服务,以供持卡人进行选择。二是《规则》致力于提高成员单位息费计收规则的透明度,切实保障广大消费者在申请、使用信用卡时的知情权和选择权。三是现阶段,商业银行可结合自身实际情况,选择适合的信用卡息费计收方式和相应的优惠措施,同时根据部分银行的实践,倡导商业银行实施部分计息。
记者:《规则》如何体现保障持卡人知情权和选择权?
答:保障持卡人知情权和选择权是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重要部分。在现实经营中,部分商业银行对有关信用卡计息规则的宣传还不够充分,对有关行为后果存在提示不足的情况,客观上容易造成持卡人与商业银行的纠纷。针对这种情况,《规则》中明确规定了保障持卡人知情权和选择权的条款,包括“在发卡营销过程中明确告知信用卡申请人有关息费计收标准和方法”;“在信用卡申请表上对透支利率、息费计收规则予以明确,并以突出字体显示,提示持卡人未及时全额还款的后果和可能产生的息费情况。透支利率应以日利率和年利率的形式表示”;“通过用卡指南、本行网站等多种渠道,向客户提供信用卡息费计收标准和方法等”。同时,为减少持卡人因非主观意愿未按时还款而产生息费支出的情况,《规则》还要求成员单位“提供在还款日前5天内(含5天)向持卡人进行短信通知等方式的还款提醒服务供持卡人选择”,以便能及时告知持卡人还款事项,避免由此产生的矛盾或纠纷,使持卡人能够更加顺畅合理地使用信用卡服务,享受信用卡服务带来的便捷。
记者:面对银行业发展的新环境和新阶段,《规则》如何体现对商业银行差异化服务的支持?
答:《规则》注重把握行业自律和市场行为的界限,在制定过程中本着遵循市场化要求的基本原则,并未对成员单位提出过多限制差异化服务的具体要求,而是通过支持个性化的形式,鼓励其设计不同种类的产品和服务。因此,《规则》提到“成员单位可实施部分计息”,“建立人性化和多样化的息费计收容错机制”等。“部分计息”即对贷记卡透支额中已还款金额给予利息减免优惠,具体减免优惠幅度大小由商业银行根据自身业务经营情况、持卡人资信状况等因素确定,《规则》不进行统一要求。对于各项容错机制,《规则》提出了原则性要求,由各商业银行根据自身业务开展情况及成本收入结构,自行确定具体容错标准及服务内容,在为客户提供多种选择的同时,进一步提高商业银行的服务水平。同时倡导商业银行实施部分计息,在容时、容差等方面更具包容性,给予持卡人更多的便利,特别是要及时应对持卡人的申诉,使信用卡服务更加人性化。
记者:《规则》中的强制性要求和非强制性要求有哪些?
答:鼓励成员单位在统一的规则下,提供更加灵活多样的产品和服务。《规则》中的强制性要求主要包括“建立人性化和多样化的息费计收容错机制”、“充分保障持卡人的知情权和选择权”、“提供在还款日前5天内(含5天)向持卡人进行短信通知等方式的还款提醒服务供持卡人选择”等。这些措施具有较强的针对性,能够切实保障持卡人的权益。
对于“实施部分计息”、“提供容差还款、还款宽限期、更改账单日等服务”的具体规定,由市场主体根据自身经营情况进行选择,这样有利于成员单位提供差异化的服务,满足不同消费者的需求,属于非强制范畴。 牛娟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