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业协会银行卡专业委员会近日修订《中国银行卡行业自律公约》,要求加强信息披露,建立容差容时还款机制。相关要求于今天公布,并将于2013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
据介绍,“容时服务”即为持卡人提供一定期限的还款宽限期服务,还款宽限期自到期还款日起至少3天;持卡人在还款宽限期内还款时,应当视同持卡人按时还款。“容差服务”,则为如果持卡人当期发生不足额还款,且在到期还款日后账户中未清偿部分小于或等于一定金额(至少为等值人民币10元)时,应当视同持卡人全额还款,此部分未偿还金额自动转入下期账单。
在信息披露方面,要求发卡行充分揭示信用卡计息规则的涵义,应在信用卡申请表中以突出的字体明确说明计息规则,并通过网站等宣传渠道提供计算规则及模拟案例。应将信用卡息费计收方式和相应的优惠措施明确告知信用卡申请人(或持卡人),确保申请人(或持卡人)可以根据自身意愿自主选择。同时要求成员单位于信用卡到期还款日之前至少3天通过账单、短信、电子邮件、电话或信函等方式向持卡人进行还款提示,提供多个账单日供持卡人选择、更改,可限定更改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