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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业协会与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就信用卡息费计收发布自律公约 倡议——
昨日,《中国银行卡行业自律公约》正式公布,修订重在加强信息披露、建立容差容时还款机制,要求银行选择适合自身发展的信用卡息费计收方式和相应的优惠措施。而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公布的《商业银行信用卡息费计收自律规则》则明确鼓励银行实施部分计息。上述两个规范均将自今年7月1日实施,但均为“自律”,银行何时取消全额罚息仍未有时间表。 文/ 记者刘新宇
昨日,中国银行业协会在官网上披露,经过多轮修订的《中国银行卡行业自律公约》(以下简称《公约》)正式公布,要求银行选择适合自身发展的信用卡息费计收方式和相应的优惠措施。而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公布的《商业银行信用卡息费计收自律规则》(以下简称《规则》)则明确鼓励银行实施部分计息。上述两个规范均将自今年7月1日实施。
部分银行有罚息宽限措施
目前,只有全额还信用卡欠款才能享受免息还款期,而非全额还款则会被银行计算利息。 问题的关键在于,多数银行采取的规则是“按当期全部应还款额的全额罚息”,而不是“按未还金额罚息”,也就是说如果当期全额还款金额为1万元,在到期还款日前已还了9999元,多数银行还是会按1万元计息。
除了工商银行、农业银行等少数银行,其余银行大多实行全额罚息。一些银行为缓和这种矛盾,推出了 “容差还款”方式,以广发银行为例,该行持卡人5元(金卡用户10元)以内的零头未还清,视同全额还款,不再计全额利息,欠款自动累积到下一次的还款账内,据记者不完全统计,招商银行、民生银行等银行也有类似罚息宽限的举措。
外界期望监管层介入
但“部分计息”何时能取代“全额罚息”目前仍无具体时间表,“这主要是因为各家银行的情况不一样,不应一刀切”,一位银行业人士这样指出,他认为,银行在信用卡的前期投入上成本很大,虽然近年银行盈利状况不错,但不少银行的信用卡部分均面临较大的压力。
外界则持续对“全额罚息”予以抨击。此次中国银行业协会和中国支付清算协会牵头下虽然在“倡议”层面取得了一定突破,但有哪些银行能真正落地目前仍待观察。
外界期望,随着监管层对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重视,尽快出炉强制性措施,推进银行取消“全额罚息”。
自律亮点一:账单到期3天前提示持卡人
《公约》要求发卡行采取多种措施,保证客户对银行业务计息、收费标准及相关风险享有充分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公约》要求成员单位执行监管规定的要求并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适合自身发展的信用卡息费计收方式和相应的优惠措施,由信用卡申请人(或持卡人)自主选择。
《公约》还要求成员单位于信用卡到期还款日之前至少3天通过账单、短信、电子邮件、电话或信函等方式向持卡人进行还款提示。
自律亮点二:还款宽限期至少3天
《公约》要求发卡行建立信用卡还款容差容时机制。一是要求成员单位为持卡人提供“容时服务”,为持卡人提供一定期限的还款宽限期服务,还款宽限期自到期还款日起至少3天;持卡人在还款宽限期内还款时,应当视同持卡人按时还款。
二是要求成员单位为持卡人提供“容差服务”,如持卡人当期发生不足额还款,且在到期还款日后账户中未清偿部分小于或等于一定金额(至少为等值人民币10元)时,应当视同持卡人全额还款,此部分未偿还金额自动转入下期账单。
自律亮点三:规则倡议推进部分计息
《规则》中则明确,成员单位可实施部分计息:“部分计息,即对贷记卡透支额中已还款金额给予利息减免优惠,对未还款部分按监管机构相关规定收取利息。”文件还提出,成员单位对贷记卡持卡人收取的滞纳金不应计收利息,且滞纳金收取金额上限不超过透支本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