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购物,只有想不到,没有买不到。最近一家创业公司就在网上公开拍卖原始股。有人认为,这涉嫌非法集资,也有人认为,将互联网募资视为非法,是监管滞后。暂且搁置争议,不管在哪买股权,投资者都不要忘了了解所投资的企业,并学会规避风险。
事件 淘宝店销售原始股
利用淘宝店铺发起融资的北京美微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 (简称“美微传媒”)CEO朱江在其微博中透露,截至2月3日中午12时,共有1191名会员购买了美微股权,认购总数为68万股,总金额人民币81.6万元,加上此前一次网络私募,实际认购金额为38.77万元,两次一共募集资金人民币120.37万元。
朱江原是爱奇艺会员频道负责人,目前持有美微传媒60%的股份。
他介绍,美微公司是一家新成立的从事电视节目运营的创业公司,有12名员工。该公司从去年5月起寻找投资人,但由于是轻资产公司,大部分天使投资人给出的估值很低,仅两三百万元,投资100万元就占了公司的大部分股份,同时附加很多苛刻条件。
朱江对公司的估值是2000万元,“两个产品一旦上线,广告收益和品牌价值就远远超过2000万元”。朱江决定另寻融资方式,通过“网络私募”进行融资。美微公司在淘宝店铺上挂出名为 “美微登记凭证式会员卡”的商品,购买者买下后,美微公司会与购买者联系并签署两份协议,一份是股份代持协议,一份是出资协议。
据介绍,美微公司已通过这种方式进行了两轮融资,对应某天使投资人退出的所持6%股份,公司并未增资扩股。
绝大部分投资人未曾谋面。
影响 是否违规存在争议
这种新型的融资方式,引起网友热议,有人质疑其合法性。对公众质疑,朱江表示,公司的律师事务所正在制作两个协议合同 (《代持协议》和《出资证明》),所有购买股权的人将和公司签订协议,个人的股权由公司唯一的法人代持,所以不违反作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不能超过50人的规定,公司目前有5位股东。如果因为这次募资不合规造成风险,公司愿意溢价回购股民的股票。
“法律上是允许代持的,这个没问题,不过应该符合《公司法》关于有限责任公司的规定,美微公司通过代持的手段是为了规避这个规定,这样做本身就是不合乎规定的。”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臧小丽认为,这对投资者来说也有很大风险,公司的股东都是在工商部门登记在册的,如果采用这种方式,投资人自身作为股东的权力就被剥夺了。
朱江表示,美微公司每季度先公布运营报表,然后召开股东大会,股东有什么问题可以在电话会议中提。
到目前为止,公司的投入为两百多万元,主要是前期运营费用,还没有收入,预计到二季度末会有收入。美微提醒:在购买之前首先要仔细了解公司、业务和团队,仔细评估风险后再理智投资,也接受一个月内无理由退款。
创新工场CEO李开复对此评论:初创公司的投资,风险巨大,淘宝投资者没有经验,可能不理解或过度乐观。这么多股东如何沟通?这么做是否合法?我觉得迟早会出问题。
结局 淘宝对该商品下架
的确,美微的这一融资模式是否合法恐怕还值得商榷。江苏苏源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包学柱称,作为一个有限责任公司,本身就不能销售原始股,只能是股权转让,而转让的话必须通过董事会,股东则享有优先购买权。他表示,这种股权转让不是公开叫价的,应该是一种议价转让,“百分之多少的股权,价格大约是多少,而不是根据单位凭证来销售”。因此,包学柱认为,美微公司已经涉嫌非法集资。北京大成 (南京)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徐培表示,按照证券法,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或者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累计超过200人的,都属于公开发行,都需要经过证券监管部门的核准才可。
不过朱江说,如果出现政策性风险,被相关机关认定为非法集资,天使投资人会以120%的溢价回购投资者所持股份。如果公司开始运营,公司的风险是由每个投资者自己承担的。朱江称,美微公司的法律顾问是经济类律师,对项目非常仔细,了解政策情况。“大概能把握政策松紧度。”淘宝网此前对此事发布公告称,依据我国《公司法》及金融监管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者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淘宝网相关人员表示,在监测到该“商品”违规后,网站已对其进行了下架处理。
新闻延伸 集资创业不可触碰的“红线”在哪?
早在淘宝挥出重拳之前,对美微传媒这种极具争议性的募资方式,就有不止一位业内人士提出了质疑。
实际上,美微传媒的这种网络募资在国外并不是什么新鲜事。在创业文化非常发达的美国,一家名为kickstarter的网站早已做过类似尝试,有新鲜创意的人把好点子或者个人创造品放在网上,面对公众募资。如果有伯乐慧眼相中,即可进行投资。
在国内,也有一些类似的案例。
比如北京著名的“很多人的咖啡馆”,就是由几十位素不相识的陌生人共同集资成立并经营。咖啡馆利润共享,风险共担。为了经营好咖啡馆,投资者还成立了北京很多人文化有限公司。
为什么“很多人的咖啡馆”运行就是合理合法的,美微传媒却被淘宝
“封杀”?“是否涉嫌非法集资,很难简单界定。”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讲师徐绪辉表示,界定非法集资主要在于是否向很多“不特定的对象”(即社会大众)征集;是否有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
如果套用这一模式不难看出,无论是“很多人的咖啡馆”还是美国的
创业网站,都在极力避免触及这条底线。比如说,在筹资之初,“很多人的
咖啡馆”就声明并不承诺有固定收益;北京很多人文化有限公司有23位创始股东,这些股东都是自愿申请。在美国,为规避非法集资风险,创业网站给予支持者的回报也完全禁止股权、利息、现金。
中央财经大学金融法研究所所长黄震表示,确认融资行为的边界是关键,关键要看它是否在公开媒体、网络传播信息,是否面向不特定对象的公众募集资金。私募融资不能公开推荐,也不能面向不特定对象的公众。美微传媒公司通过网络进行公开推荐,这肯定超越了界限,有变相非法集资之嫌。 (本报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