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传出“明天系”暗中为正大集团提供过桥资金后,正大收购汇丰所持平安股权可能再度生变。昨日,有媒体报道,因市场普遍质疑正大非平安股权真正买家,国家开发银行总行考虑到潜在财务和政治风险,已于2012年12月中旬以风险提示的方式,叫停对正大集团收购平安股权440亿港币的贷款。
2012年12月5日,汇丰宣布将悉数出售其所持有的15.57%中国平安股权给泰国正大集团旗下4家全资附属公司。总共作价727.36亿港元(约93.85亿美元),全部以现金支付。
值得一提的是,无论能否获得国开行贷款,正大集团入股平安的合规与正当性都备受质疑。根据2010年6月10日起施行的《保险公司股权管理办法》,“股东应当以来源合法的自有资金向保险公司投资,不得用银行贷款及其他形式的非自有资金向保险公司投资。”
此外,若正大为“明天系”等国内投资者代持部分平安股权属实,这也将违法《保险公司股权管理办法》第八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委托他人或者接受他人委托持有保险公司的股权”的规定。
按照汇丰与正大的股权转让协议,倘若于2013年2月1日晚上11时59分仍未取得中国保监会的批准,而合约各方并无以书面同意延期,则各方就第二次完成交易的责任会立时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