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断某种“代销银行理财产品”是否真为“代销”,投资者可通过查银行网站上是否有公告、查网上银行代销产品目录等途径识别。
受银行“飞单”事件发酵影响,日前,银监会办公厅下发《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代销业务风险排查的通知》,要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加强内部管理,对本行代理销售的第三方产品的业务流程进行全面风险排查。通知要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总行应对照代销产品清单,对本行的销售系统进行自查。特别是对客户经理和理财销售经理等一线人员的销售行为进行重点排查。通过各种方式,对照代销产品清单,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擅自推荐或销售未经批准的第三方机构产品的现象。
记者近日走访深圳各家银行网点发现,私募、信托等产品已经难觅踪影。各家银行代售的基金产品以公募基金为主。但也有私募表示,接到国有大行邀请,为其私人客户银行订制股票投资类产品。对于风险承受能力较强的高净值客户,私募产品仍有较大吸引力。
对于投资者来说,面对此类事件,其自身利益如何保护呢?有理财师表示,如果是银行自行开发的产品,合同甲乙双方为投资者与银行,且会加盖银行公章;同时,目前1年期内的银行开发产品,收益率很少超过8%。银行也会“代销”其他投资产品,如销售基金、信托计划、私募股权基金等。但银行仅为发行渠道,不对产品收益承担风险。判断某种“代销产品”是否真为“代销”,投资者可通过查银行网站上是否有公告、查网上银行代销产品目录等途径识别。值得注意的是,即便是代销,银行所有的分支机构销售的理财产品必须向总行和当地银监局报备,且在购买协议上附有银行公章,而没有进入银行代销目录则没有此公章。
对于此次惹出争议的有限合伙私募基金,银率网分析师牛雯认为要特别关注,因为该类产品以合伙制企业形式存在,只要工商注册即可成立,不受“一行三会”监管。投资者不能从招募说明书中看到相应的投资风险,只能依靠自己对公司进行调查。在面对这类投资产品时,可尽量选择熟悉的公司,或者管理人是业内知名公司,有比较强的集团背景,给产品的安全性多一份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