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金融监管机构官员昨日表示,台湾将放宽大陆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投资额度限制,初期可考虑由5亿美元提高到10亿美元,并放宽大陆证券期货机构在台设立代表处所需的资格。
两岸证券期货监理合作平台首次会议昨日在台北举行。在会后的记者会上,台湾金融监管机构证券期货部门负责人黄天牧作出上述表示。
黄天牧说,关于两岸证券期货市场开放议题,双方承诺在ECFA服务贸易承诺清单中纳入下列项目,台湾将调整大陆证券期货机构在台湾设立代表处需具备的资格,由目前的5年以上国际证券期货经验(不包括港澳地区),放宽为2年以上即可,且认可其在港澳地区的经验。
台湾还将循序放宽大陆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的投资额度限制,初期考虑由5亿美元提高到10亿美元。
另外,台湾金融监管机构还将积极研议放宽大陆证券期货机构参股台湾证券期货机构的持股比例,以及大陆合格境内自然人投资台湾资本市场。
有关T股部分,黄天牧表示,台湾希望在大陆注册的优质台商企业能够来台上市,双方也同意朝此方向努力推动。至于如何规划有效监理合作机制及股东权益保护等议题,将由业务主管部门于今年内尽速择定适当时机共同会商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