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7日,房产税在上海、重庆试点满两年。业内人士分析指出,试点已初见成效,但整体评价还需要进一步的数据公布,是否进一步扩大也未定。2011年1月27日,房产税开始在上海、重庆先行先试。上海方案只针对增量,税率分0.4%和0.6%,并给予户籍居民家庭新购房人均60平方米的免征额;重庆方案则偏重高档住房,涉及存量与增量,税率为0.5%至1.2%。
目前,关于房产税试点两年的最新信息官方还未公布,而根据上海市地税局2011年11月披露的信息,上海共认定约5万套住房需要缴纳房产税。重庆数据则显示,重庆房产税试点的第一年,征收税金约1亿元。在房产税试点的两年中,关于这一改革的相关讨论不断引发,尤其是征收房产税是否会对房价一剑封喉。对此,毕马威华中区税务主管合伙人卢奕认为:“不主张用税收去调节短期行为,楼市出现的过热问题应该从供给、加快保障房、金融、税收等多角度去综合解决,税收是严肃的,要有持续性,应该是长期执行的。”
那么,试点两年后房产税是否会进一步扩大?一些业内人士指出,这一问题仍是悬念,但从目前传递出的信息看,房产税改革应被放置在房地产税制整体改革框架中,涉及一系列环环相扣的综合改革。 据新华社北京1月27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