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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拳整治食品安全 重民众消费信心

2013年01月25日 10:49   来源:中国经济网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

    从苏丹红鸭蛋、三聚氰胺牛奶、染色馒头到地沟油、瘦肉精、毒豆芽、塑化剂、速成鸡,近年来屡屡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令人震惊和警醒。

    食品安全事关民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经济发展、社会和谐。食品安全事件频繁发生,对民众身体、身心健康造成了严重伤害。

    在当下中国,物价、房价和食品安全最为百姓关注。如果说物价、房价只是经济运行周期波动反映在某个特定阶段的价格表现,则食品安全问题是由来已久却又难以根治的痼疾。面对频仍的食品安全事故,我们应当深刻反思在食品安全方面的不足。

    食品安全事件最直接也是最严重的危害,是对消费者身体健康的危害。一日三餐不可或缺,食品是否安全直接关系到每个人的身体健康甚至生命安全。对于影响巨大的食品安全事件而言,危害不仅局限在受害的消费者,对民生和经济也会造成冲击,甚或波及到行业和国家声誉。

    每一次重大的食品安全事件都会对经济和民生造成冲击。以“三聚氰胺”为例,该事件发生后,乳业全行业减产停产,数万名职工下岗,240多万户奶农杀牛、倒奶,大量城乡居民的就业、收入受到影响。国内乳业元气大伤,至今仍未完全恢复。进口奶粉趁火打劫,数度涨价且涨幅惊人,国内消费者为此巨额埋单。

    此外,频繁发生的食品安全问题也使政府公信力和国家形象受到影响。接连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极大影响了民众的消费信心,严重冲击社会诚信道德体系。当民众对食品安全的不安情绪累积到一定程度时,往往会转化成对国产食品和官方声音的集体不信任,这会进一步增加食品生产和销售的交易成本。此外,一些食品安全事件还涉及境外,给我国形象及外贸出口造成不利影响。

    必须看到,相比在经济和科技领域建立起来的世界瞩目的成就和文明,我们在食品安全方面的落后和差距是巨大的,应该痛下决心、重拳整治。

    当前,食品安全领域事件频发,既与当前的经济、社会发展阶段水平有关,又与中国经济、社会转型相联。表面看,事故频发的原因是不良生产者的违法行为,更深层次的原因是农业生产方式的转变、社会对食品安全重视程度提高和行业检测监督机制的失效。

    民众对食品安全现状不满和失望,根源在于更高的收入和生活水平推动了食品业的迅猛发展,这与相对滞后的食品安全监管和消费者保护制度之间产生了矛盾,而社会又缺乏有效得对冲和缓和机制。

    问题食品的出现,毫无疑问在于商家和个人以驱利为目的,味着良心,不讲道德所致。但是问题食品能够生产,并且能进入市场,这就不单是生产、销售者的问题,更在于监管失位,打击不力。必须筑牢食品安全防线,堵塞监管漏洞。

    我们不应该把问题简单地归结于某一个环节。在食品生产、加工、储运、检测和消费的产业链上,每一个环节都可能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

    由乱到治,食品安全必须改变现有监管重点、思路、和方向。首先应该从生产源头加强监管,重点在于细化生产工艺流程和卫生环境要求,通过市场手段鼓励兼并重组和产生升级,在充分考虑中小生产、经营者利益的前提下,实施必要且适当的行业准入,用市场手段优胜劣汰。

    对困扰公众的“添加剂”问题,监管思路要“严明法治、厘清规则”。应禁止为个人利益故意添加而改变食品质量的行为。此外,应尽量明确食物中允许投放的添加剂含量,对于暂时无法判断化学特性及对人体危害程度的非食用物质,设定最大允许的残留标准;强化食品标签的标准化制度。

    规范和收紧食品标准的制定机构和授权机制。目前我国食品标准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企业标准。各标准之间彼此缺乏协调,出现交叉重复和规制盲区。而地方和企业标准过低,已经无法满足民众对食品健康的更高要求,应逐步收紧甚至取消地方和企业标准。

    借鉴欧美等发达国家成熟的监管经验,国家应建立独立于市场的食品安全检测机构和检测队伍,确保检测机构的客观性和独立性。加强检测力量的建设,加大检测设备的科研投入和技术创新,不断完善检测项目的完备性,定期向社会公开。建立向重点生产经营单位派驻检测员制度并实施交叉轮岗制度,确保相关法规和标准得到执行。

    其次,要改变食品安全监管“多龙治水”状况。在所有的商品监管中,食品监管部门最多。目前涉及食品安全的政府部门,对外正式公布的有13个。从农产品检测,质检、食品药品监督等,都有不同的部门把守。但并不严密,往往出现不协调:一则每当问题食品出现,常常听到不同的声音,有的说符合标准,有的在允许的范围之内,有的说没有标准。监管部门站得角度不一,检验标准不同,对问题食品的辨别也不同,难以实行最有效的打击。二则“不归我管”,互相推诿,谁都可以可以把责任推给另一方,被动似的监管,很容易失去查处和打击问题食品最佳时机。

    根治食品安全多头监管困局,可考虑设立统一的“消费者保护和食品安全局”。实行食品安全监管以及食品企业自查和报告制度,建立问题食品召回制度。

    要重树消费者信心,当前最为迫切的是加强食品安全立法和执法。2009年6月1日,中国颁布了《食品安全法》,从立法角度奠定了现代食品安全监督体制的基础,确立了食品安全监管的基本框架。现在,需加紧修订和完善食品安全配套法规和执法体系,加大执法力度,惩处和曝光一批食品安全违法案件,震慑犯罪份子的嚣张气焰,挽回民众对食品安全的信心。

    只有政府、企业和民众协同一心、共同行动,才能遏制食品安全恶化形势,推动食品安全进步。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放心享受舌尖上的美食和快感。

    大国,定能食安!(邹光祥)


    

(责任编辑:蒋诗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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