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监会23日表示,首次将电话扰民投诉情况作为电销业务监管的重要指标,对多次查证属实的电销扰民投诉,将责令公司停止对新客户的呼出业务。
新下发的《关于规范财产保险公司电话营销业务市场秩序 禁止电话营销扰民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对一年内被投诉两次且查证属实的,将责令公司限制对新客户的呼出业务三个月;对再次发生类似问题的公司,保监会将责令公司停止对新客户的呼出业务。
《通知》要求各产险公司加强客户信息管理,通过合法途径获取电销客户资料,确保客户资料和数据的采集、使用和管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并对客户信息和资料严格保密,不得泄露、出售或非法提供给他人。
另外,《通知》要求,对续保客户的呼出时间不得早于保单到期日前四十天,制定合理的呼叫时间,切实避免打扰接听客户的正常工作生活。
此外,对明确表示不投保或拒绝继续接听电话的,《通知》指出,产险公司应通过技术手段对有关电话号码进行屏蔽,并与行业共享“禁呼名单”数据库,对其他公司确定屏蔽的电话号码,屏蔽期间各公司都不得再次呼出。
保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进一步加强对电销业务的监管力度,在官方网站上公布各公司电销业务专用号码,加强社会监督;与此同时,加强产险电销业务检查,对违背客户意愿反复拨打、强行推销、骚扰客户、态度恶劣等情形加大处罚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