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行业“禁呼名单”共享机制
●公司使用统一的电销专用呼入和呼出服务号码
●对续保客户的呼出时间不得早于保单到期日前40天
无论是人身险还是财产险,都被电话营销(下称“电销”)这一新销售方式打开了一片新的市场,且业绩不可小觑,尤其电话车险,增长势头迅猛。但伴随该渠道保费收入的增长,电话销售扰民的问题也明显暴露出来。
记者注意到,自去年厦门、北京等地保险电话销售禁拨平台相继开通后,近期,中国保监会也专门针对财产险发布了《规范财产保险公司电话营销业务市场秩序禁止电话营销扰民有关事项的通知》(下称《通知》)。
《通知》中要求,各公司应当在经审批的电销职场,使用统一的电销专用呼入和呼出服务号码,以直销形式自主经营电销业务,不得私设分职场或呼叫中心,不得委托、雇佣非电销坐席人员或外部机构经营电销业务。
对于呼叫时间也进行了严格限定,包括,对续保客户的呼出时间不得早于保单到期日前40天;各公司还应当制定合理的呼叫时间,切实避免打扰接听客户的正常工作生活。
《通知》还要求各公司应当完善电话号码屏蔽制度,建立行业“禁呼名单”共享机制。对明确表示不投保或拒绝继续接听电话的,保险公司应当通过技术手段对有关电话号码进行屏蔽。各公司应当与行业共享“禁呼名单”数据库,对其他公司确定屏蔽的电话号码,屏蔽期间各公司都不得再次呼出。
从此前北京保险行业协会开通的北京人身保险电话营销禁拨号码登记平台实施情况来看,去年9月至去年底,3个月时间已产生了一定效果。北京保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指出,从投诉情况来看,去年前8个月北京保监局接到涉及电话营销扰民的投诉合计为119件,月均15件;电销禁拨平台上线运行以后9月-11月投诉合计仅为6件,月均2件,下降86.7%,电话营销扰民问题得到有效遏制。
对于保监会上述通知中的要求,业内人士1月21日在接受《国际金融报》记者采访时分析认为,对保费的影响不大,反而将促使电销业务做得更规范。但他同时也指出,在保单到期之前的一些善意的提醒,也有助于消费者获得持续的保障。因此,在行业自身要解决保险电话营销“扰民”问题,维护消费者权益,树立行业良好形象的同时,上述业内人士也希望社会各界多给保险从业人员一些机会,聆听他们的声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