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1月23日讯 (记者郑海斌) 三一重机质量纠纷引“马拉松”投诉终于有了结果。日前,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对济南市民赵云鹏、杨恒建状告三一重工所产三一旋挖钻机出现严重质量问题一事作出一审判决,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对此,原告方面代理律师认为,原告方面已向该法院当庭提供了大量证据,对此判决结果不服,近期将提起上诉。
无独有偶,国内工程机械另一巨头中联重科产品日前也发生重大事故,并造成5死1伤惨剧。机械行业龙头产品质量接连出现的问题,引起了行业内人士的广泛关注。
“质量投诉”三一重工暂胜诉 原告称将维权到底
此前,济南日报报道《三一重机质量纠纷引“马拉松”投诉》一事,引起相关各方广泛关注。据原告方律师介绍,济南市民赵先生和杨先生通过融资租赁的方式购买了北京三一重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一重机)型号为SR250R、SR280R两台旋挖钻机。没有想到,这两台钻机没有让他们致富,反倒走上了连续两年的坎坷维权之路。
据介绍,赵云鹏于2009年12月11日购买的SR250旋挖钻机,在2010年6月15日出现发动机冒蓝烟、机油油耗偏高等严重问题,后经卡特维修人员检测认为是正常损耗。2010年6月23日,再次报修烧机油故障;2010年9月2日,第3次报修发动机烧机油,卡特维修人员检测后确定为发动机故障,;2010年10月13日,机主第4次报修发动机烧机油问题。
机主杨恒建从三一重机购买使用的SR280R旋挖钻机,在正常使用过程中也相继发生故障。自2010年2月27日开机使用到2011年6月28日,工作2800小时,报修记录共38条,平均工作74小时就报修一次。同时,SR280R钻机至今存在滑绳、跳绳、主桅杆磨损问题。
日前,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对三一重工所产三一旋挖钻机出现严重质量问题一事作出一审判决,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该法院所作出的民事判决书写明,原告未提供相应证据证明被告生产设备存在质量问题及质量问题与原告损失之间的因果关系,故原告主张被告赔偿损失的诉讼请求证据不足,应予驳回。该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七条、第二百四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之规定,作出驳回原告诉讼请求的判决。
对此,原告方面代理律师认为,原告方面已向该法院当庭提供了大量证据,对此判决结果不服,近期将提起上诉。
中联重科事故频发成被告 最受尊敬上市公司遭质疑
在三一重工遭质量投诉的同时国内另一大机械生产龙头中联重科也被告上法庭。
近日,由中联重科自主研发制造的QUY1000履带起重机在使用过程中由于主臂断裂,造成5死1伤的重大事故,引起了行业内对其性能和质量的质疑。事后,设备购买方上海至圣委托专业机构对涉事起重机基节主臂断裂处焊缝进行了质量鉴定。鉴定结果显示,断裂处焊缝存在多处未焊透及夹渣缺陷。
目前施工方上海至圣工程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至圣)已将中联重科告上法院,质疑其生产的中联牌QUY1000履带起重机存在质量缺陷,并要求索赔约2000万元,目前此案仍未开庭审理。
更令人惊奇的是频发各种事故的中联重科却成为“最受尊敬上市公司”。资料显示,在“2012年50家最受尊敬上市公司”名单中,中联重科位列第16位。据悉,此结果是由国内的机构投资者在2012年11月接受问卷调查后得出的,2012年的榜单是第三次推出的年度评选。
然而,香港媒体1月7日报道,中联重科被一位自称是国际投资者的人发出匿名信举报,指其财务造假,将部分未实际销出甚至是不存在的订单计入正常销售额内,以夸大利润表现。匿名信中指出,在2012年整个重型机械市场下滑的情况下,中联重科是内地同行中唯一一间首三季纯利及营业额有双位数按年增长的公司,当中存在“造数”可能。
1月8日晚间,中联重科发布澄清公告,对香港媒体的报道中涉及的相关传闻均不属实,公司的年度财务报告不存在“财务造假,将部分未实际销出甚至是不存在的订单计入正常销售额内,以夸大利润表现”的情况。
此外,公告还称,公司不存在举报信中所说的“内部销售文件”,从未有分类销售政策,公司所有销售均为正常销售。
然而,中联重科作为一家被评为“最受尊敬上市公司”,却频发各种事故,投资者不禁发问,上市饱受质疑的中联重科,在国内尚且连出事故的情况下,何以继续海外扩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