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之声《新闻和报纸摘要》报道,《2012中国企业家犯罪媒体案例分析报告》昨天发布,融资类犯罪比重大凸显民营企业融资难。
在报告统计的245个案件中,仅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集资诈骗罪,就占了近五分之一。触犯这两项罪名的犯罪人全是民营企业家。另有大量的融资类犯罪是以合同诈骗罪定罪处刑。课题组负责人、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张远煌分析:“真正扭转这种形势,有赖于多层次的资本市场和融资市场的发展,同时也需要政府对民营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融资扶植力度加大,为了消解民营企业家因融资难而通过违法甚至犯罪的手段融资,法律制度要进一步完善、进一步明晰。”
报告分析,2012年企业家犯罪中的另一个突出特点是:受贿罪高居国有企业家涉罪罪名榜首,由于国有经济在某些行业的垄断地位,以及国有企业家对自身的国有资产管理的角色认识错误,导致将其管理下的国有企业作为个人谋取私利的工具,张远煌:“国有企业中的企业家利用其对国有企业的管理职权,收受贿赂,实际上是将国家利益私有化。要从制度设计上防止国有企业家划公为私,中饱私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