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杨剑)呼唤多年的保险营销员管理体制改革取得实质性进展。近日,保监会颁布了《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监管办法》,自2013年7月1日起实施,原《保险营销员管理规定》同时废止,与此同时,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的学历门槛提高到大专以上。
从业人员期待“员工制”
今年7月份之后,保险营销员这个称号即将作古。本月15号,保监会公布了《办法》,删除了“营销员”的提法,改称“销售从业人员”。
“将营销员改为销售从业人员,看似是一点字面上改变,可是意义大不同,可谓是为守法合规的保险销售从业人员正名。”杭州一家保险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营销员的言下之意是给公司卖保险,拉业务,虽然也是按劳所得,从险企获取报酬,可是与公司的关系并不亲密,而销售从业人员的提法拉近了销售人员与险企之间的距离,其意是保险公司不可缺少的一分子。
听闻这一消息,已经从事保险销售4年多的李览感觉“身板硬了不少”。“做保险以来虽然收入不错,可是社会认同度不高,许多人戴着有色眼镜看,我甚至不敢和亲戚朋友说自己是做保险。而且我们与公司是代理制关系,得不到劳动法保护,没有归属感。”李览说,提法的变化,让他感觉和公司关系紧密不少,今后,拿底薪、签员工合同都有望实现。像他这样的全国300万保险营销员的身份问题可能出现破题。
门槛要求大专以上学历
当一名保险营销员,给人的印象属于零门槛,靠人脉和嘴皮子就能做保险。但是今后,当一名保险销售人员的“门槛”将大幅度提高。
《办法》规定,从事保险销售的人员应当通过保监会组织的保险销售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取得《保险销售从业人员资格证书》。而报名参加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具备大专以上学历。
此前,根据2006年保监会发布的《保险营销员管理规定》,参加资格考试的人员只要求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将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的学历要求提高到大专,这既是回应社会关于提升保险从业人员素质的呼声,也是基于目前保险营销人员中高中及以上学历人员占比近90%的决策判断。
“提高准入门槛,提高保险销售人员的整体素质,有助于降低销售误导的发生”,中国人寿杭州市分公司总经理胡国林表示,当然,这项工作的推进将是循序渐进的过程,适当提高门槛,坚持执行有助于提高保险业的美誉度。
事实上,大专学历这一要求并非一刀切。上述负责人解释说,具备大专以上学历的人员通过规定考试后取得的资格证书,在全国范围内通用;保监局可根据辖内实际调整参考人员学历,但取得的资格证书仅在当地保监局辖区有效,这些人员欲跨区从事保险销售,还得另外参加考试取得相应资格证书。
一家寿险公司副总也表示,保险产品更新速度越来越快,新技术广泛应用,客户对保险的认识和理财意识大幅提高,监管要求增加,搞人海战术,靠勤奋和细致服务卖保险的模式已经适应不了现实需要,面临洗牌的压力,具有专业知识和技能和合规合法意识的销售员和团队会脱颖而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