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监会最新颁布了《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监管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对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的从业资格、执业管理、保险机构的管理责任等方面进行了规定。
《办法》规定,保险销售从业人员应当具备大专学历,取得全国通用的资格证书,方可在全国范围内销售保险产品。与此同时,允许保监局根据地区实际适当调整。
据介绍,2009年新《保险法》第111条规定,保险公司从事保险销售的人员应当具备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资格条件,取得资格证书。按照《保险法》要求,保监会统筹规划保险公司销售人员和保险专业代理机构销售人员监管的制度框架,制定了《办法》。同时整合《保险经纪机构监管规定》、《保险公估机构监管规定》相关规定,制定了《保险经纪从业人员、保险公估从业人员监管办法》,与《办法》同时颁布。《办法》将于2013年7月1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