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D II2首次出现在央行公开口径中。日前举行的中国人民银行工作会议上,“积极做好合格境内个人投资者(Q D II2)试点相关准备工作”被列为央行2013年重点工作之一。这释放出一个强烈信号———未来可能允许合格境内个人直接对外投资实业和股票、债券等金融产品。
此前已有Q D II制度解决机构投资者投资海外的问题,而在众多业内人士看来,针对个人投资者的Q D II2的推出也是适应目前环境顺势而为之。国际金融问题专家赵庆明在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指出,从我国国际收支表看,长期以来外汇流入的压力仍大于流出的压力,若保持国际收支平衡,需要用资本项目的逆差来平衡经常项目的顺差,拓宽外汇资金流出渠道是必然举措。
Q D II2的推出更是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进一步深化的体现。在过去10多年,我国已形成贸易开放和资本双向流动逐步扩大的格局。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的评估,从国际机构公认的7大类40项资本交易项目来看,我国除10项不可兑换外,其余30项已基本或部分可兑换。除个人直接跨境投资、衍生品交易外,主要跨境资本交易都有一定正规渠道。
对外经贸大学金融学院院长丁志杰指出,由于对外证券投资还存在较严格的限制,缺乏透明的多元的投资渠道,2012年前9个月我国对外证券投资在对外资产中占比从5.5%降至5%,而且绝对规模也出现了净下降。他表示,过去社会上对货币资本项目可兑换存在误区,往往把资本项目可兑换与外国资本甚至投机性资本流动联系在一起。货币可兑换的实质是赋予一国货币持有者更自由地在国内外货币和资产之间转换的权利。从我国现实来看,也主要是放松、取消国内机构、企业、个人持有外汇资产和境外资产的限制。而且,改革的方法也使得可兑换的风险是可控的。
Q D II2的提出不禁让人想起了2007年8月曾出台但后来由于各种原因而被搁置的“港股直通车”。当时,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我国境内个人直接对外证券投资业务试点,居民个人可在试点地区通过相关渠道,以自有外汇或人民币购汇直接对外证券投资,初期首选香港“环境不同,Q D II2和港股直通车不能同日而语。港股直通车虽然只是在试点地区进行,但实际上是对所有人的开放,而Q D II2既然是合格境内个人投资者,一定会有相应的门槛限制。”赵庆明说。
不过,国家行政学院决策咨询部副主任陈炳才也坦言,目前出台Q D II2对境外市场是一个利好,但对A股来说未必是好消息。他指出,由于国际金融市场的波动,Q D II收益并不乐观,而个人投资者投资海外市场也存在一定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