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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明德:证券民事诉讼存三大难点 应建立保护基金

2013年01月08日 10:26   来源:中国经济网   

    中国经济网北京1月8日讯 中银律师事务所律师付明德于近期做客《中经在线访谈》,就康美药业“造假门”及证券市场违法犯罪问题发表见解。他指出,目前证券民事诉讼面临三大难点,即起诉资格难获得、取证难和成本高的问题,并建议由公益性机构建立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帮助投资者诉讼,打消投资者的后顾之忧。【点击进入访谈页面

 

中银律师事务所 律师付明德做客中国经济网

 

中银律师事务所 律师付明德做客中国经济网


中银律师事务所 律师付明德做客中国经济网

 

中银律师事务所 律师付明德

    证券民事诉讼有利于遏制证券违法行为

    付明德表示,目前证券市场的违法行为主要靠监管机关日常的监管,但鉴于上市公司的快速增长和违法行为的多样性等因素,监管机关难以及时发现证券市场中的违法行为。但证券民事诉讼把投资者充分调动起来,利用他们的“在市”身份及时有效的发现违法犯罪行为。

    另外,证券违法行为受害者不止几个人,可能成千上万,如此民事起诉必然势浩大、赔偿数额大,在一定程度上对违法行为起到巨大的震慑作用,减少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

    证券民事诉讼取证难、成本高、时间长

    付明德在访谈中表示,虽然证券民事诉讼有利于遏制证券违法行为的发生,但目前证券民事诉讼寥寥无几,首先是相关法律还不够完善,可操作性低,投资者是否有资格起诉都难以保证。再者,证券违法案件本身就复杂多样,投资者调查取证难,比如投资者很难了解内幕交易的时间、地点和行为人。

    此外,证券民事诉讼的涉案金额大、当事人多,这都加大了法院和律师的工作量,因此耗时长,但每个投资人的损失金额不同,几千至几百万都有,小金额投资者便不愿意再消耗费用、时间和精力在诉讼上。

    应建立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

    “投资者对证券民事诉讼的顾虑主要是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过高,再加之诉讼预期结果不确定,自然热情不高。”对此,付明德建议由公益性的机构建立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由机构垫付诉讼费用并委托律师代理诉讼,投资者只需提供资料即可。胜诉后,机构和投资者按比例分成,投资者得到赔偿,机构将分成用于弥补垫付的诉讼费用和补充基金。    

(责任编辑:朱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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