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本报记者在北京、山东、山西等地调查发现,不同企业职工公积金缴存额度差距较大,较高者与较低者甚至相差上百倍。针对公积金缴存悬殊较大等问题,一些专家认为,我国公积金制度仍有待完善。
月薪较高的企业管理人员,动辄获得每月几千元的住房公积金。一些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还借公积金免缴个税之机,突破公积金缴存上限。与此同时,一些企业因经营不景气、职工工资基数低,缴存的公积金非常低,甚至一些企业根本不为职工建立公积金。
专家认为,住房公积金的悬殊,主要缘自收入的不均。今后在制度设计中,应适当缩小收入差距,并合理限制公积金缴存的比例和额度。
公积金“低存低贷”的现象还引发了“穷帮富”的质疑。近年,公积金借款人多是收入相对较高的群体,而低收入人群则无法享受低息贷款的优惠政策。“低存低贷”使得高收入人群可以从低息贷款中获得利息补贴,而一部分低收入缴存者往往只能享受活期或三个月定期存款的低利率。
专家建议,今后可以扩大公积金的使用范围,用于支付租金、装修、交物业费、取暖费等与住房相关的各项支出。对特殊家庭,可以用于子女上学、医疗等应急性支出,减少强制储蓄对居民消费的抑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