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13日,一起涉及6个破产企业和48个关联公司,衍生诉讼案件多达1551件,各类清算标的总和超过300亿元的闽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案件由福州中院审结。
数年前,由于闽发证券管理上存在诸多违规违法问题,爆发资金“黑洞”,诸多个人投资者担心理财资金不能得到兑现,对当地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造成了影响。
2005年7月15日,债权人无法达成一致意见,闽发证券宣告重组无望,清算工作正式启动。
2008年7月18日,福州中院受理闽发证券破产案件。法院从闽发证券账目混乱的基本情况出发,决定不走破产案件审判和清算程序的老套路,确定了以账外资产清查为重点、深挖隐蔽资产为审判和清算工作重心的新思路,以求快速推进清算工作,破产财产尽快清理完毕,处置分配。
据统计,全案参加过清算工作的各类人员多达197名,行程达270万公里,相当于绕行地球67周。经过努力,涉及全国28个省、市、自治区,87个地级市的41亿元闽发证券账外资产逐一显现。
2009年10月28日,福州中院裁定宣告闽发证券破产。
证券公司破产案件是新类型的复杂疑难案件,没有太多的先例可以借鉴。由于行业的特殊性,证券公司的破产案件有别于普通企业。证券公司一旦破产,其债权人数量众多、破产财产标的巨大、破产法律关系尤其是衍生诉讼错综复杂,案件的社会关注度高以及影响巨大,给法院审理带来较大困难。
福州中院打破常规,进行了审判机制的大胆探索,该院史上最强大的合议庭为闽发破产案件而成立,同时审理与闽发证券公司及其关联公司相关的破产案件、公司强制清算案件及衍生诉讼案件。
为防止资产名义持有人恶意转卖资产,合议庭牵头组织了全院50多位干警,在全国42个城市、123个单位调取了数万页的证据资料,对闽发证券公司的嫌疑资产进行了全面保全,保全资产总值达54亿元。
对于有可能胜诉的案件,无论标的大小,只要有可能清收到位,都要求管理人认真主张权益。闽发案件已衍生出1551个诉讼案件,已经审结1530件,标的最大的达到9.2亿元,标的最小的只有4000元,结案率达到98.6%,绝大部分案件均已执行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