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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除"全额罚息"暂无望 律师指银监会转移话题

2013年02月19日 14:56   来源:羊城晚报   

  废除“全额罚息”暂无望

  律师指银监会转移话题

  银监会回复称争议产生重要原因是理解不同,致信银监会的济南律师王新亮表示“很失望”

图/东方IC

  羊城晚报讯 记者戴曼曼报道:信用卡废除“全额罚息”暂时无望。对于济南律师王新亮废除信用卡“全额罚息”的呼吁,银监会日前书面回复称,争议产生的重要原因是对“‘全额还款’是‘享受免息期’的必要前提条件”存在不同理解。对此,王新亮前日向羊城晚报记者表示,银监会对于请求废除“全额罚息”的核心问题并未给出任何正面答复,部分表述更让他感觉是在转移话题,这让他很失望,他将保留继续向上一级反映的可能。

  银监会:

  理解不同产生争议

  西安持卡人王某透支11万5年后要还44万的案例曾在去年引发广泛关注,“全额罚息”的霸王条款也备受声讨。去年11月,山东济南律师王新亮两次公开致信银监会主席尚福林,请求废除银行业信用卡霸王条款,重点指向了部分银行信用卡“全额罚息”的规定。

  对此,银监会近日正式书面回函回复王新亮,称“全额计息”争议产生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对“‘全额还款’是‘享受免息期’的必要前提条件”存在不同理解。回函称,银监会将根据监管规定要求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的信用卡发卡流程中的信息披露行为,严肃查处违规行为。

  同时,回函中还提到中国银行业协会已修订发布了《中国银行卡行业自律公约》(修订版),公约中明确要求其成员单位充分揭示信用卡计息规则的含义,倡导建立信用卡“容差服务”和“容时服务”。

  王新亮:

  回函没有任何正面答复

  羊城晚报记者前日联系到了王新亮,他称“对于银监会的书面回复我很失望”。王新亮表示银监会从态度上讲尚算积极,在法定时间内给出了正式的书面回函,但是对于请求废除“全额罚息”的核心问题并未给出任何正面答复,这让他很失望。

  这封回函在王新亮看来,“不像是一封信,不是一种交流,而是一种单方面的陈述”,部分表述更让他感觉是在转移话题。

  王新亮对羊城晚报记者表示,银监会的书面回函中,一直缺乏一个明确的态度,回避了此前自己两封公开信的关于废除“全额罚息”的请求。他再次表明了自己的态度,认为众多银行申请信用卡业务时,在领用合约(或协议)中也没有明确详细的告知计收办法,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而“全额计息”的规定也有违法理侵犯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明显属于霸王条款。

  郭田勇:

  “全额罚息”是国际惯例?偷换概念!

  此前,有银行人士称“全额罚息”符合国际惯例,遭到了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的反驳,郭田勇称“全额罚息是国际惯例”是偷换概念,利息就是利息,银行对持卡人已还过的钱仍收取所谓“罚息”是不对的,利息不是“罚”的,更不应该“全额罚息”。王新亮对此观点表示支持,据他了解,目前台湾地区就明确禁止“重复计息”的行为。

  对于新修订的《中国银行卡行业自律公约》,他表示从某种意义上具有进步意义,尤其是关于“容时容差”的规定不仅加强了银行服务,也利于保护消费者的权益;但因为中国银行业协会本身没有执法权,自律公约的执行效率还有待疑问。

  虽然对回函的结果失望,但王新亮表示目前觉得继续公开致信的意义已不大,他也在继续搜集一些案例,称自己“将保留继续向上级反映的可能”。


(责任编辑:朱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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