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经济之声报道,关于支付宝推出“余额宝”业务,证监会新闻发言人表示,这一产品是市场创新的积极探索,证监会予以支持。但是,监管部门也会通过构建有效监管体系,保护投资人利益。
经查明,此次支付宝“余额宝”业务中有部分基金销售支付结算账户并未向监管部门进行备案,也未能向监管部门提交监督银行的监督协议,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
为维护市场秩序,保障投资人利益,监管部门已于近期要求支付宝依据相关规定补充备案。(记者丁玲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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