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政策不仅是在扶持中小企业,也是在关照民生,刺激消费。与收税的目的相比,这些方面的社会价值显然更大。
在6月4日商务部例行发布会上,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姚坚在被问到电商征税问题时表示,关于电商税收立法,是财政税收主管部门在研究和调研,商务部希望能促进电商行业发展。5月底,有媒体报道,今年“两会”上苏宁董事长张近东关于对电商征税的提案已被相关部委采纳,国家税务总局、商务部等部门正在紧锣密鼓地调研实施电子商务征税的具体措施,预计年内正式对网店开征5%的税收。
在业界,电商收税的传闻已持续了一段时间。根据报道,5%是营业税通常采用的税率,这意味着如确定是5%的税率,电商征税基本可以认定为是营业税。而营业税显然对于网上数量庞大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商家非常不利。
营业税是根据营业额征收,商务部发布的《中国电子商务报告(2012)》显示,2012年中国电子商务市场交易总额达到80163亿元,比2011年增长31.7%。截至2012年底,中国网络购物用户规模达到2.42亿人,同比增长24.8%。如按5%征税,一年电商当缴纳400多亿的税款。按照常识,这些税款绝大部分会转嫁给消费者。
更重要的是,很多小微企业利润很薄,如果利润不到营业额的5%,那5%的营业税很可能挤干很多小微企业的所有利润。很多人对一旦征税可能导致一批小微企业倒闭的担心并非危言耸听。有电商负责人直言,由于税负较高,小企业如果老老实实纳税,90%可能会倒闭。虽然对电商征税是大势所趋,但事实上按中国现有的税制和市场环境,企业完全照章纳税是很艰难的。有业内人士发布网络文章指出,一个年销售额100万元、年利润10万元的淘宝男装品牌卖家,在缴纳了增值税、教育附加费、城建税、地方教育附加费和企业所得税后,剩余利润为1.134万元。
现实中,很多企业不是不愿依法纳税,而是因为实在承担不起而迫不得已地逃税。这个问题,需要在制度上加以检讨。
近几年,民间对营业税改增值税的呼声很高。2011年,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从2012年1月1日起,在上海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其实,电商也应征增值税而非营业税。因为营业税对中小企业,尤其是微利企业影响太大。增值税是对增值的部分征税,相对而言起码能保障商家有一定利润。
数据显示,目前94%的淘宝卖家年营业额在24万元以下,这些商家对税收成本极其敏感,稍有增加就可能破产。所以,电商征税也需避免一刀切。就像个税一样,需要设置一个起征点,像年营业额24万以下,或者利润不高的,可以免征税。这样的政策不仅是在扶持中小企业,也是在关照民生,刺激消费。与收税的目的相比,这些方面的社会价值显然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