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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正式回应征税传闻:电商征税正在研究中

2013年06月05日 06:58   来源:北京晨报   孙雨

    近日,有消息称国家税务总局、商务部等相关部委正在研究调研电商征税的具体措施,年内有可能对网店开征5%的税收。对此,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姚坚昨日回应,“据了解相关部门正在对有关课题进行研究。但我们总的目标是促进行业的健康发展,在发展中进一步促进和规范。”

    姚坚表示,税收立法的问题,应当由主管部门去研究,财政税收的管理部门会对相应的税收法律法规进行完善。商务部一直坚持在发展中规范,促进发展第一的理念。“我们正在牵头组织研究电子商务的促进法,来促进推动中国电子商务企业特别是大量中小型的电子商务企业的发展。”

    对网店征税的传言由来已久。2010年7月,《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实施,国内网店开始步入“实名制”时代。今年全国“两会”上苏宁董事长张近东提出关于对电商征税的提案,引发了一场大讨论。4月,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等13个部门联合下发通知明确,“税务总局会同财政部继续加强电子商务企业的税收管理制度研究”。 

    因此,此次征税的传闻一出,又有不少网友给网店算起了账。粗略计算,以5%的额度征税,淘宝平台个人商家一年的营业税规模可以达到400亿元左右。也有业内人士表示,网店征税目的主要是实现公平税负,征税只是时间问题。

    ■新闻链接

    淘宝小卖家税额或不高 

    在昨日的淘宝论坛里,“中小卖家即将交税”几乎成为了唯一话题。“看来未来交税的趋势是必然的,不过我们都要纳哪些税?如何交税?”年交易额达到百万元的淘宝店主依依和一群小卖家们昨日激烈讨论。

    据了解,目前所说的对电商征税,主要是针对淘宝上的个人卖家,因为像B2B、B2C电商早已按公司运作模式进行正常的纳税。

    对于纳税一事,淘宝回应称:“我们认为从经营者角度来说,依法纳税是经营者的法定义务。我们也同时关注电商如何征税,征税后对电商发展的扶持政策。”实际上,目前94%的淘宝卖家年营业额在24万元以下,大多不在征税范围或征税额很小。

    税务研究者张万刚认为,淘宝卖家属商业零售企业,若征税,则需缴纳增值税和所得税。一般零售企业的增值为5%至10%,按照增值税率17%计算,则为增值金额的0.85%至1.7%。另外还有所得税,税率为企业利润率的25%,小企业税率减半是12.5%。此外,不少淘宝小卖家都是微利状态,可参考实体店铺的纳税如路边小店、批发市场的摊位,采用定额征收每月缴纳500元的方式。

(责任编辑:马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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