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证监会稽查总队对媒体披露了对新大地、天能科技财务造假案的查处过程和细节。其中,新大地造假手法隐蔽,不仅选择真实客户进行“兑水掺假”,同时将虚增收入分散到数量众多的客户。
新大地进行“兑水掺假” 根据公开资料显示,2012年5月18日,新大地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申请获证监会创业板发审会通过。6月28日,有关媒体报道了新大地涉嫌欺诈上市,7月3日,新大地及其保荐机构南京证券向中国证监会提交终止发行上市申请。随后10月9日,证监会向社会公开通报了对新大地立案稽查的有关情况。
经过调查,新大地的造假手法包括选择真实客户进行“兑水掺假”,即以真实销售客户的名义虚增销售收入,使其造假更具迷惑性。此外,新大地还将造假数据“化整为零”,即将虚增收入分散到数量众多的客户,这种手法查处起来所花费的人力物力更多。从调查走访的嫌疑客户来看,造假数额多则几十万,少则只有几千元。
与此同时,调查人员还发现,新大地实际控制人曾向某私募基金和投资公司私下转让股份300万股获取资金,新大地则涉嫌将这部分资金中的大部分用于虚增销售收入。
天能科技虚增收入利润
天能科技从去年2月3日预披露(预先披露IPO招股书申报稿)的那一天起就引起了媒体的关注。很快,众多媒体对其招股说明书中的一系列疑点提出质疑,引起了监管部门的关注。天能科技随即在4月份撤回发行上市申请。
去年8月份,证监会上海专员办在对天能科技的审计单位大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现场检查的过程中,发现其对天能科技的审计底稿存在疑点。9月21日,证监会正式启动了对天能科技以及相关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的立案调查。
调查组随即从天能科技在2011年1月至9月期间的三个主要项目着手,调取银行资金流转情况。很快,调查组便发现天能科技在IPO申请材料中严重夸大了三个项目的收入和利润。据查,天能科技仅这三个项目就虚增了8000多万元的收入和3000多万元的利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