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证券交易所今日发布通知,进一步明确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以下简称“交易所交易基金”)融资融券相关比例限制,称单只交易所交易基金的融资余额(或融券余量)达到其上市可流通市值(或上市可流通量)的75%时,上证所将在次一交易日暂停其融资买入(或融券卖出),并向市场公布。另外,当上述比例降至70%以下时,上证所将在次一交易日恢复其融资买入(或融券卖出),并向市场公布。
通知明确,单只交易所交易基金的融资余额(或融券余量)达到其上市可流通市值(或上市可流通量)的25%但未达到75%的,上证所将不暂停其融资买入(或融券卖出)。同时,上证所可以根据市场需要调整上述比例限制。
该通知将于2013年6月3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