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上午,省财政厅厅长曾志权在省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上指出,2012年广东委托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投资运营养老金人民币1000亿元,其年化收益率为6.72%,高于去年通货膨胀率。
按照现行政策规定,社会保险基金只能存放银行和购买国债,但收益率通常低于同期通货膨胀率,呈现“隐性缩水”。2012年2月,广东先行先试将1000亿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结余资金,委托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投资运营。最新统计数据显示,2012年广东社保基金年平均收益率为3.94%,其中,委托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投资运营1000亿元的年化收益率为6.72%。广东省人大财经委员会表示,该年化收益率达到6.72%,高于同期通货膨胀率,开辟了社会基金保值增值新渠道。
曾志权补充道,由于我省2012年3月19日与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签订委托协议,资金分批到位,至2012年底,我省实际委托投资运营时间约为半年多,实际应收收益率约为3.4%,且此数据为初步数据。接下来,我省还将进一步做好基金委托投资运营的后续管理及跟踪,强化基金监督,确保基金安全平稳运行。
此外,曾志权还透露,广东将筹备设立社会保险监督委员会,并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出台《广东省社会保险监督委员会章程(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