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中国保监会公布保险经纪机构和保险代理机构的监管新规,决定将设立保险专业代理公司、保险经纪公司注册资本金的要求提高至5000万元。保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政策调整力度虽然比较大,但市场和业务发展没有受影响。
本报讯(记者 孙昌銮) 昨日,中国保监会公布保险经纪机构和保险代理机构的监管新规,决定将设立保险专业代理公司、保险经纪公司注册资本金的要求提高至5000万元,保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车企设保险代理公司
注册资本可为1000万元
新规进一步明确,允许汽车生产、销售、维修和运输等相关企业设立注册资本金为人民币1000万元的保险专业代理公司。
保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这“一高一低”充分体现了监管的政策导向。一方面,要提高门槛、引导保险专业中介机构规模化发展,促进保险中介市场主体结构优化,目前迫切需要解决的不是数量问题,而是质量问题。所以,在总体原则上要求新设保险专业代理公司、保险经纪公司注册资本达到5000万元人民币;另一方面,要进一步支持引导兼业代理保险业务走专业化道路,允许汽车企业投资设立较低注册资本要求的保险专业代理公司,是推动兼业代理专业化的一项具体措施。
不符合注册资本要求
中介不得增设分支机构
据介绍,此次政策调整后,市场上保险专业代理公司有三类:一类注册资本金200万元至1000万元,一类注册资本金1000万元至5000万元,一类注册资本金5000万元以上。保险经纪公司也有两类:一类注册资本金1000万元至5000万元,一类注册资本金5000万元以上。
保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对于在新的监管规定颁布前设立的注册资本金不足5000万元的保险专业代理公司、保险经纪公司,不强制要求一次性增资,可以在现有状态下继续经营,也允许在注册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已经设有分支机构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设立分支机构。但是这些机构如果要在没有设立分支机构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增设分支机构,其注册资本金应增至5000万元。这样既保持市场稳定,不对保险业务发展造成冲击,也力求做到政策平稳过渡,有利于市场稳定。
保险中介市场准入政策
调整效果明显
从去年开始,保监会针对保险中介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先后下发多个文件整顿清理保险中介市场,暂停部分保险中介机构行政许可,仅允许汽车企业、银行、邮政、保险公司设立保险专业代理公司、保险经纪公司。
保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政策调整力度虽然比较大,但市场和业务发展不但没有受影响,反而稳中快进,发展更健康。调整后,区域性保险专业代理公司有所减少,而全国性保险专业代理公司则增加较多。
该负责人表示,近日公布的新规进一步完善了保险中介市场准入退出机制,明确了后续相关政策,并与相关法规保持衔接和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