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先生来电咨询:“昨日,在新区第三大街开车,不小心与一辆宾利发生剐蹭,经交警确定我需要负全责,而维修费用则高达30万元。虽然上了全险,但保险公司只能赔付20万元,目前还在僵持当中。”梁先生遇到的情况并非个例,撞了豪车,虽然车主投了保险,但是由于高昂的维修费用,车险起不到全面覆盖风险的作用,最后还得自掏腰包。
“遇到这种情况,按照保险公司的正常流程,一般都是在交强险范围内先行赔付,最高为12.2万元。而商业险部分则由出险人先行支付。”某车险公司理赔员介绍道,例如经保险公司或法院确定修车费用为30万元,而车主的全部保险只能赔付20万元,还差10万元时,肇事方所上保险不能全面覆盖风险,可申请要求保险公司“代位求偿”。也就是说,如果豪车车主被普通车主撞了,豪车的主人可以要求自己的保险公司先行赔付,然后再由保险公司“代位”向普通车主的保险公司追偿,普通车主在来年投保时的保险费率会相应提升。如“代位求偿”10万元,车主在转年投保时必须投保保额在20万元以上的险种。
目前,普通车辆的第三者保险费用为:一份10万元保额的三者险,需交保费603元;而如果保额提高到20万元,保费只需多交100多元;如果保额提高到50万元,保费为1013元;保额提高到100万元,保费为1319元,即比原来10万元的保额得多花71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