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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月新政渐近 私募不急产品急牌照

2013年05月16日 08:48   来源:李磊工作室   

 根据证监会3月发布的《资产管理机构开展公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暂行规定》(下称《暂行规定》),自6月起,符合条件的私募基金将可以申请开展基金管理业务。记者近日走访多家私募基金了解到,私募基金对于是否介入这项全新的业务领域仍持谨慎观望的态度,多家私募机构负责人表示,将先积极申请业务牌照,发行公募产品则不急于一时。

  根据有关规定,目前的私募基金要在6月申请开展基金管理业务,需要在最近3年证券资产管理规模年均不低于20亿元,并建立符合要求的信息系统和安全防范设施,或者有完善的信息系统、业务外包方案。

  上海朱雀投资发展中心高级合伙人王欢告诉记者,该机构对申请公募资金业务资格一直非常关注,《暂行规定》中允许私募基金以外包方式解决信息系统问题,但具体操作细节还不清楚。

  “信息系统建设和维护外包可能是私募到达硬件要求的唯一途径,否则其成本是人员规模较小的私募所难以承受的。”王欢表示,“我们目前正在和各方面积极沟通,希望能了解具体的操作方式,以便早做准备。”

  由于私募基金与公募基金在投研力量配置、资金管理规模上显著区别,目前市场上已经基本形成了私募基金注重从下而上选股而公募基金注重行业配置的策略特色。也正因为如此,多数私募基金对发行规模较大的公募产品尚有较大疑虑。

  有私募基金负责人就表示,目前自身团队的投研能力与管理规模比较匹配,如果要在短时间内做大规模,则需要对团队进行较大调整。同时,私募基金目前掌握的销售渠道也难以负担销售规模的急速增长,这些因素都限制了私募基金在6月之后马上展开公募产品的发行工作。

  尽管如此,但多家资产规模符合条件的私募机构都表示,将在6月《暂行规定》生效后申请开展基金管理业务牌照,其着眼点并非要在短时间内发行公募产品,而在于可以取得与公募基金平等的法律地位,同时为灵活使用各类金融工具铺路。

  上海国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监陈海峰就表示,为实现绝对收益,私募基金对对冲大盘系统性风险的需求较强,目前市场上除了股指期货外,券商股票收益互换等创新产品都有助于灵活实现私募的对冲需求。但私募基金目前却往往因为所在信托平台的风控规定难以适应,相信获得独立牌照后,私募使用不同市场工具将更灵活。

  上海鼎锋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张高则表示,无论是通过信托平台还是券商资管、基金专户等平台发行产品,私募基金始终以投资顾问的法律身份出现,这种模糊的状态将能够通过获得基金管理业务牌照得到改善。(浦泓毅)


(责任编辑:康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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