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证监会公布了对万福生科欺诈上市案的处罚决定。作为保荐机构的平安证券遭到史无前例的重罚,而其积极意义与深远影响不言而喻。不仅罚没款项高达7600万元,而且还被暂停保荐机构资格3个月,并且项目“保代”、公司负责人等一并受到处罚,证券从业资格均被撤销。
财经评论人曹中铭认为,整个万福生科案从监管部门的处罚到平安证券设立3亿元的补偿基金,个中并不乏“亮点”。其一,平安证券等中介“保荐”万福生科均“偷鸡不成反蚀一把米”。保荐人、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相关中介的业务收入被没收,并被处以2倍的罚款。这些中介机构不仅失了利,更毁了其“英名”。而且,平安证券被暂停保荐资格3个月,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更是被“扫地出门”。其二,此次的万福生科案,不仅保代被罚款与撤销从业资格,而且保荐业务负责人、内核负责人、项目协办人等都被追究责任,这在此前是绝无仅有的。采取“连坐”制,在扩大了处罚范围的同时,也更有利于形成威慑力。其三,平安证券设立3亿元补偿基金,开创了A股投资者利益保护的先河:通过设立补偿基金的方式,那些深受其害的投资者利益更有了保障。
不过,曹中铭也认为,万福生科案的结局并不完美:对上市公司处罚太轻,监管部门应责令万福生科立即退市。警告与30万元的罚款,对于圈到的4.25亿元巨额资金来说简直就是毛毛雨。如果不造假,万福生科是无法圈到这么多资金的。而对于万福生科如此恶劣的欺诈上市行为,证监会却表示其“不会触及终止上市的条件”,令人失望。
皮海洲则认为,虽然3亿元补偿基金足以支付投资者的损失,但却无法代替发审委来承担责任。如果发审委不对企业造假担责,那么“IPO审不审”就真的值得考虑了。此外,3亿元补偿基金只是临时基金,并不能长期有效。如果在同类案件中,其他保荐机构并不采取补偿基金的做法,那么投资者就会遭遇索赔难的问题。因此,从保护投资者的长效机制来说,管理层还是应该尽快推出集体诉讼制度。 记者战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