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双反”中国光伏产品的政策已经落定,平均47%的惩罚性税率将光伏企业又一次推向了风口浪尖,长期贫瘠羸弱的中国光伏行业能否承受住来自欧洲市场贸易保护主义的打击尚不得而知,光伏巨头们的生存环境何时能够有所好转尚不得而知,国家层面是否会出台反制措施尚不得而知。唯一可以肯定的是,中国光伏行业的兼并重组潮会比预期来得更猛烈些。
就在光伏企业、投资者一味慨叹生存空间日益狭小的时候,有关部门、部分专业人士、部分媒体却将光伏行业的脱困指向了城镇化,并异口同声的认为“城镇化将为光伏行业带来重大机遇”,更有乐观者指出“光伏企业的春天已经到来”。殊不知,中国光伏行业的春天刚刚降临,即便是各方面的政策同时出台、同时落实,光伏企业在短期内也看不到“胜利的曙光”。
城镇化不能成为光伏行业发展的契机,更应成为光伏企业改善营收状况的工具。
城镇化是城市化的翻版,而如今的城镇化更多的是强调农村、农业、农民向城市、服务业、市民转变过程中要做好全面协调、提前规避以往城市化过程出现的诸多问题。如“圈地运动”以剥削农民的土地为由而肆意扩容城市的空间;“农民工进城”却剥夺了农民社保、医疗、教育方面的平等权;“城市建设”以简单的高楼大厦来掩饰文化内涵的缺失。虽然我国已经积累了一定的物力财力和运作经验,但新型城镇化的发展速度还应当适度放缓。
城镇化是未来多年我国将坚持贯彻的战略性方针,在城镇建设的过程中将更加注重产业机构的调整和行业之间的有效衔接。城镇化首先将带动房地产、电力、石化、餐饮、服装等诸多行业的发展,而水泥、钢铁、木材等基建领域相关产业会成为最先获利的行业。尽管我们一再批评和批判,但城镇化还会以基建领域为“排头兵”。但是,如果新型城镇化仍坚持走以往的城市化道路、以剥夺百姓福利为前提,那么城镇化所能给国民经济带来实际正面影响便会大打折扣。
至于光伏行业在城镇化中的地位尤为尴尬,发展城镇化会在一定程度上惠及光伏企业,而若利用城镇化契机大力发展光伏业,则势必会造成新一轮的产能过剩,城镇化极有可能成为压倒光伏企业的“最后一根稻草”。光伏行业并非能够单独创造经济效益的产业,它的存在必须以其它产业的健康发展为基础,它的作用也仅仅只是能源行业的小小补充,并没有到达“重要组成部分”的地步,大力提倡光伏业是在无视我国能源消费结构将长期以煤炭为主的事实。
光伏行业的发展是以上、中、下游不断完善为前提的,建立完善的产业链条是释放巨大市场容量的保障。而我国光伏业长期集中于上中游,单晶硅、多晶硅、多晶硅组件的生产研发成为了企业的重点,下游光伏电站的建设和利用则成了薄弱环节。重建设、轻利用一直是国内光伏电站的突出问题,并网效率低下、盈利能力薄弱是国内光伏电站的客观现状,这些非常重点的问题不能得到解决,光伏电站将无法成为撬动光伏市场、消化过剩产能的有效环节。
城镇化过程中积极推广太阳能热水器、太阳能路灯等部分太阳能产品的做法尚可以理解,而大规模发展光伏行业的想法过于幼稚。国内光伏基地已经初具规模,东北、西北、华北应当成为光伏电站的集聚区,而被市场热议的分布式光伏电站在国内不具备发展的条件。若能解决电网企业和光伏企业之间的利益纠葛,利用智能电网将当前光伏电站所发电力运送至东部地区,这对于光伏企业而言已是“功德无量”的好事了。
城镇化尚处于概念炒作阶段,借此机会扩张光伏行业的做法极端错误,光伏项目的上马会进一步加剧光伏业的产能过剩、结构失衡问题。地方政府应及早反思之前光伏业“大跃进”过程中所采取的错误决策,在兼并重组浪潮未能结束前,切不可盲目放开光伏项目的审批。概念炒作只会加剧光伏企业的生存困境,光伏业的产能过剩将造成重大的资源浪费。
(作者系中投顾问产业与政策研究中心能源行业研究员任浩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