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跨地区使用地方质量标准:
从未有法规禁止,这样做合理合法
本报记者:农夫山泉各地的生产工厂都以浙江省的地方标准DB33/383生产,是否合法?
钟睒睒:首先,浙江省的DB33/383是一个产品质量标准,从未有法规禁止跨地区使用地方质量标准。
其次,根据2009年6月10日卫生部颁布的《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办法》第五条:委托加工或者授权制造的食品,委托方或者授权方已经备案的企业标准,受托方或者被授权方无需重复备案。
上述《办法》明确了即使是适用范围更小的企业标准,只需经过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备案即可用于全国的委托加工。而地方标准需要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备案,更加公开透明。
再次,农夫山泉同时执行国家强制的卫生(安全)标准GB19298及质量标准DB33/383-2005。即使农夫山泉仅标示执行国家强制的卫生(安全)标准GB19298就可以在全国进行委托加工。那么,农夫山泉在此基础上执行更严格的浙江省的地方标准DB33/383-2005没有理由不能用该标准进行全国委托加工。
第三,农夫山泉为全国驰名品牌,有没有一个驰名品牌的同一种产品执行不同标准的案例?如果这样,这与国家的品牌战略是唱反调的。因此,农夫山泉标示DB33/383进行全国委托加工生产,合理、合法。
关于北京工厂停产:
在京使用浙标,质监部门暂时禁止其生产
本报记者:那么,据京华时报,北京市质监局介入调查,称农夫山泉桶装水因标准问题在京暂时停产,这是为什么?
钟睒睒:京华时报原文是这么说的:因“标准”问题,农夫山泉桶装水已在北京停产。
位于怀柔区的农夫山泉桶装水水厂只是受委托生产。按照规定,水厂在质监部门有标准备案,但是所备案的标准是浙江标准,而不是北京市饮用水公司所执行的国标。质监部门解释称,对于委托生产的公司,一般使用的都是委托公司的标准。但在农夫山泉“标准”问题被曝光后,质监部门介入调查,暂时禁止委托公司生产农夫山泉桶装水。目前,质监部门正就农夫山泉的标准问题进行研究,以出台处理办法。
(京华时报)从国家标准委了解到,一般而言,企业标准、地方标准须高于国标。它们三者按照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的话,应该为国标、地标、企标。其中,国标“就低不就高”的原因在于,要考虑全国各地不同的情况,它几乎是取适用于各地情况的一个平均值而得出的标准。所以,无论是地标,还是企标,都会高于国标。
另外,北京目前并未出台饮用水标准,因此北京生产饮用水的企业遵照的是国家标准。由于农夫山泉在京使用浙标,质监部门暂时禁止其生产。
本报记者:农夫山泉曾经使用企标,为何最近几年改为执行浙江省的地方标准?
钟睒睒:2009年6月10日卫生部颁布了《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办法》。《办法》第五条:委托加工或者授权制造的食品,委托方或者授权方已经备案的企业标准,受托方或者被授权方无需重复备案。该《办法》的出台显示了国家正引导委托加工企业实行统一的标准。
(浙江)DB33/383是目前行政级别最高的饮用天然水产品质量标准,指标公开透明,便于消费者了解和监督。
为了统一产品的技术标准,也为了方便消费者了解我们的标准,农夫山泉逐步过渡为实行统一的标准DB33/383。
农夫山泉为什么选择在标签上标示执行浙江省的地方标准DB(地标)?钟睒睒说,就像一个人戴帽子,大帽子里头有小帽子,外人看不见里头的小帽子,就以为他没有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