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基股份5月5日晚间发布的公告显示,该公司5月4日收到证监会武汉稽查局下发的《立案稽查通知书》,因公司涉嫌违反《证券法》及相关法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稽查。
隆基股份于2012年4月11日上市,当年即亏损。因无锡尚德的破产重整,隆基股份在3月23日修正了2012年全年业绩,从盈利1000万-2500万元变为亏损5400万元。对于无锡尚德1.2亿元的应收款追加坏账准备计提9077万元系业绩变脸的主因。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第72条规定,出现包括“公开发行证券并在主板上市当年营业利润比上年下滑50%以上”等在内的13种情形之一的,情节特别严重的,证监会可撤销相关人员的保荐代表人资格。为此,证监会已经对隆基股份的保荐代表人采取了12个月不受理与行政许可有关文件的监管措施。受上述消息影响,隆基股份昨天逆市下跌2.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