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基股份5月5日晚间发布公告称,已于5月4日收到中国证监会武汉稽查局下发的《立案稽查通知书》,因公司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相关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该公司立案稽查。
稍早之前,隆基股份2012年年报显示,这家公司在上市的当年,营业收入就同比下滑了15.3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则为-5467万元,同比大跌118.61%。隆基股份解释称,公司依据谨慎性原则对尚未收回的无锡尚德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应收款项采取个别认定法追加计提坏账准备9077万元,从而直接导致出现亏损。
与此同时,最新披露的一季报则显示,隆基股份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91.8万元,同比下滑了227.81%;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亏损额则达到了1688.6万元,同比下滑了515.63%。由于计提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的增加,其一季度资产减值损失高达1437.81万元,同比增长82.36%。
公开资料显示,隆基股份2012年4月11日刚刚登陆A股,发行价格为21元/股,发行市盈率(摊薄)则为24 .71倍。自上市以来,隆基股份累计下跌了33.84%,目前仍然处于破发状态,相比之下,同期上证综指仅下跌了4.35%。
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第72条规定,出现包括“公开发行证券并在主板上市当年营业利润比上年下滑50%以上”等在内的13种情形之一的,情节特别严重的,证监会可撤销相关人员的保荐代表人资格。稍早之前,证监会已经对隆基股份的保荐代表人采取了12个月不受理与行政许可有关文件的监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