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周三(4月25日),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召开会议,专门研究经济形势和经济工作,会议提到“抓紧建立规范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这是一件大事。
我国预算法规定,“除法律和国务院另有规定外,地方政府不得发行地方政府债券”。去年7月,全国人大网站公布了《预算法》修正案草案(二次审议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其中关于地方政府债务问题,是本次修法过程中关注度很高、争议也相当大的问题。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为此专门作了说明,大意是:草案第二十四条中规定,国务院确定地方政府举借的债务限额,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省级政府依照国务院下达的限额举借的债务,作为赤字列入本级预算调整方案。对此一些常委委员、部门和专家提出,近些年地方政府债务急剧上升达十万多亿元,带来的问题和潜在的风险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因此,应当明确规定地方政府不能举债;发行地方债应该按照现行预算法的规定从严掌握。“地方各级预算按照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
地方政府能不能发债,长期以来一直有不同看法,近两年我们采取的做法是,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代地方政府发行债券,2012年为2000亿元,今年增加到3000亿元。而这次政治局常委会议的提法是“抓紧建立规范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既要“抓紧”,又要“规范”。联系到不久前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曾明确表示,“先推动预算改革,树立公信力,再谈其他方面改革”。所有这些,向社会发出了一个重要信号,中央最高层已经拍板,地方政府债即将开闸。
那么,为什么在预算法修正案(二审)尚未最后定稿之际,中央最高层要“抓紧”“规范”地方政府的“举债机制”呢?
首先是因为,由于地方政府没有明确的“举债机制”,作为隐性债务的十几万亿地方融资平台债风险越积越大。4月24日银监会发布的《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2012年报》具体提到当前金融业的三大风险,即“融资平台、房地产、企业集群以及产能过剩行业的信用违约风险”、“包括理财产品在内的表外业务关联风险”以及“民间融资、非法集资等外部风险传染”,把融资平台风险放在首位。与其不让地方政府发债,连到底有多少平台债都没有一个确切的数字,不如规范举债机制,光明正大地允许发行地方债。
第二,这次政治局常委会议以“宏观稳住,微观放活、社会政策托底”三句话为中国经济定调,这说明中国经济还不稳,复苏还很弱。而不管是宏观稳住也好,微观放活也好,社会政策托底也好,都离不开地方政府。在土地财政已难以为继之时,地方政府财权和事权很不匹配,钱从哪里来?通过透明的举债机制发行地方债,就成了一条出路。
第三,经济怎么稳住?外需靠不上,消费急不来,还得靠投资拉动。随着地方债开闸,一大批行政审批项目取消和调整,新一轮投资拉动即将开启。作为发展中国家,投资还是拉动经济的主要动力,只是新一轮投资将进一步强调节约资源,更加关注环保、食品安全,使“质量和效益、就业和收入、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协调推进,稳中求好、稳中求优,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最后,也是最重要的,新一届中央领导很可能把地方放权作为施政的重要纲领之一,更加注重发挥地方的积极性。这次各地对房地产调控“国五条”的不同做法,中央就没有一刀切,不就是一个例子吗?资深财经人士 贺宛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