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今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就修订《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对外公开征求意见,拟根据新《基金法》的规定作出相应调整,以加强风险防范和推动行业创新发展。
据了解,此次修订将拓宽管理人和托管人范围,明确对基金关联交易的要求,并完善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程序。同时还将提高对股票型基金仓位下限的要求、强化对基金分散投资的要求、明确规定基金投资的杠杆上限等,以进一步强化监管。另外,为拓宽行业创新发展的空间,还将取消拟募集基金不得与基金公司旗下现有基金雷同的规定、优化发起式基金通道并引入种子基金模式、进一步丰富基金的类别等。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表示,自2004年开始实施的《运作办法》作为《基金法》的重要配套法规,对基金的募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基金的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等做出了较为详尽的规定。下一步,证监会将根据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对《运作办法》进行修改完善后适时发布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