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银行理财业务开展至今,短期理财产品无疑是最引人注目的一类,这类产品不仅在发行量方面超越了其他期限的理财产品,其产品的期限从1天至93天均有涉及,同时产品的投资标的也基本涵盖了银行理财产品募集资金所有能够涉及的投资领域。最为特别的一点是,短期理财产品还拥有不亚于长期理财产品的收益率。坦率地说,尽管有众多因素影响着银行理财产品的接受度,但收益无疑是最吸引普通民众购买的利器。另外,短期理财产品的高流动性也促进了机构投资者的闲置短期流动资金。
任何事物都拥有矛盾的两个方面,短期理财产品也不例外,近几年市场对此类产品的诟病不绝于耳,尤其是2012年岁末原中行董事长发表的一篇题为《影子银行管理》的署名文章中,便将短期理财产品的种种问题进行了集中揭露。其中最为突出的便是这类理财产品投资标的投资期限与产品本身的投资期限不一致,例如许多短期理财产品投资于信托项目或者国债等具有长期属性的金融产品。该文认为,这些理财产品从根本上来说就是“庞氏骗局”。
短期理财产品到底是一种期限创新,还是经营风险巨大的违规操作的确值得慎重分析,因为市场的高接受度并不能说明“存在即合理”这一规则。从最近2年银行理财产品的发行情况来看,2011年所发行的短期理财产品中有近30%的产品预期收益率超过5%;而2012年这一数字则降至10%。参考2011年和2012年的shibor利率,2011年所发行1个月以下期理财产品平均收益率为4.51%,而当年3个月期shibor利率为5.22%;2012年1个月以下期理财产品平均收益率为4.25%,这一数字已经接近于当年3个月期shibor利率4.29%,短期理财产品预期收益率上涨的趋势已相当明显。如果从银行理财产品有限的金融投资品种来看,的确很难找到期限短、收益高的投资标的。为了实现短期理财产品的高收益化,许多商业银行主要是通过资金池管理来对其发行的众多理财产品进行投资管理,于是“庞氏骗局”嫌疑便成了短期理财产品挥之不去的阴影。
不过,也有研究机构认为,“期限错配”是我国商业银行经营的一大特色,并构成了存贷款业务的利润来源。据测算,商业银行的所有存款中活期存款一般占比超过30%,同时超过1年的定期存款占比正在逐年下降。另一方面,商业银行的贷款中以中长期贷款为主打,其占比超过50%。因此,在存款利率上限管理和贷款利率下限管理的背景下,活期存款和中长期贷款之间的稳定利差成为银行净息差贡献的主力,商业银顺理成章地将这一经验推广到理财业务上。某机构根据部分商业银行理财产品募集资金的投资标的,将包括AA+短期融资券利率、中期票据收益、3个月期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票据直贴利率、1年期贷款利率等构造一个收益模型,该模型计算出的综合收益率与全市场1个月期理财产品收益走势基本相符。并由此认为银行理财产品的资金池操作和期限错配并非严重的问题。
客观地说,短期理财产品投资标的期限错配问题必然会暴露流动性风险,而“资产池”管理模式下投资风险的骤升同样会对商业银行带来经营风险,风险积聚到何时才会对商业银行带来实质性的伤害,可能还需要时间来检验。(普益财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