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江
理财产品“争着赶集”,在县域市场也慢慢升温。然而,一些客户不知不觉从理财变成了“离财”。“赶集”的背后有金融部门为完成存款任务而“理财增存”,在设计理财产品之初故意提高预期收益率,也存在一些工作人员为赶超业绩,夸大高收效,强调低风险,吸引客户多“买单”。
面对眼花缭乱的理财产品,顾客一定要提高警惕,仔细阅读所要购买的理财产品合同,千万不可轻易被有些推销人员所忽悠。几乎没有一款产品是高利息、低风险的,而高利息、高风险才是硬道理,换句话说,所有理财产品的利润与风险都是相辅相成的。如果只看重高利息,忽略了高风险,到时不能兑现必然吃亏,即使追究起来也很麻烦。因此,不是利息高就适合自己,要考虑个人的风险承受能力,尤其警惕某些不正常的高息理财产品,切莫因贪图高息而被忽悠。为了防止理财成“离财”,投资者应注意以下三点:
认清投资产品背后所对应的具体投资标的。对于一款投资产品,其发行机构如果将产品募集资金直接投资于股票、未上市企业股权、债券、信贷资产或者票据资产等标的上,那么这些标的或标的组合所面临的风险就是投资者应该衡量清楚的地方;无论资金在到达最终具体投资标的前穿过多少个投资产品,这些中间环节的投资产品也仅能视作投资通道,最终具体投资标的的市场风险才是影响产品收益表现的关键所在。
应该关注产品具备哪些风险控制措施。产品设置的风险控制措施能够降低产品所对应的风险。此外,银行理财产品中的部分保证收益型和保本收益型产品则是以银行信用来保障产品本金和收益。
还需要对投资产品的发行机构及资产管理机构进行考察。投资产品发行机构的信誉以及资产管理机构的投资管理能力可以通过历史表现进行评判。由于普通投资者缺失或不易很好整理相关历史资料和数据,因此参考权威评级机构对这些机构的评级结果就是投资者获取信息的较好方式。
(作者单位为湖北郧县农商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