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胜
金融在助推新型城镇化进程中举足轻重,新型城镇化须“谋好篇”、“布好局”、“找到钱”、“用好钱”,为金融支持提供基础和条件。同时,金融部门也要协助地方政府防范和管理好金融风险,当好当地政府的金融顾问。
一是要制定金融支持发展战略。城镇化建设中的基础设施建设、扩大公共服务、促进区域经济发展以及农村劳动力转移等都需要大量资金,特别是信贷资金的支持。与以往相比,更“高质量”的新型城镇化发展,要求抓住发展机遇和市场空间,更新观念,创新思路,创新方法,确定支持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总体规划和战略目标。
二是优化金融资源配置。主要是网点超前布局到位,将营业机构和服务链条延伸到新型城镇化区域,加大ATM、POS、EPOS、便民金融服务点等新型金融服务工具的布防,让农民享受和城市人一样金融服务。同时,重点优化信贷资源配置,加大对新型城镇化信贷投入。重点支持新一代农村电网改造、城镇通讯、供水、供气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对农业产业化的信贷扶持力度,支持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支持农民转变为城市居民后的自主创业,在配合政府推动和完善教育、医疗等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方面,给予充分的金融支持,使得农业人口“市民化”以后,能够享有均等的社会公共服务。
三是完善金融服务方式。农村金融供给的产品与制度必须创新,要在防范金融风险前提下,积极创新完善小城镇建设金融服务功能,创新小城镇建设金融服务产品,政府应进一步强化城乡一体化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和优化中小城镇金融生态环境,为金融机构介入支持提供必要条件和有利环境,要紧跟新型城镇化建设步伐,发挥渠道、产品、科技、结算等优势提供优质、高效、综合性、有针对性的金融服务。
四是制定完善金融支持有关配套政策。政府要制定完善支持新型城镇化建设法规以及财政补偿、税收优惠、中介服务等政策,为推动城镇化建设提供良好的政策环境。要加大健全完善城镇化基础设施建设相关制度和政策,为金融支持营造宽松的政策条件和良好的外部环境。要加大土地等资源流转和政策配套的跟进,促进土地集约化、规模化、市场化运作,使固有的土地资源转化为可以流动的资本,与金融资源有效对接,充分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良性互动发展。
(作者为四川省三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理事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