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叶祝颐
央视日前披露的一份统计数据显示,今年一季度北京单套房平均租金价格已经攀升至3660元,较2008年上涨82%,5年时间涨幅近乎一倍。在房租猛涨的同时,北京租房市场却呈现出种种怪象:租房人话语权不强;房东质问现在还有啥不涨;房屋租售比不降反升,很多房东宁租不售,视房子为“聚宝盆”。
房租涨幅惊人,房东视房子为“聚宝盆”,租不起房的人要么“越搬越远,越搬越贵,要么无奈离开北京”,读罢这样的新闻让人心酸。在我看来,房租飞涨导致外来工无处容身,实际上是一张民生试纸。虽说房东理直气壮质问“现在还有啥不涨”,但是5年时间房租几乎翻倍,远超GDP、CPI与工资涨幅,显然不正常。政府如何化解外来工的租房难题,让他们获得基本的居住尊严,值得思考。
当然,规范对租房市场管理,遏制房东随意抬高房租,是一条思路。但是,在住房限购令面前,越来越多人选择租房,出租屋供不应求,政府过多干预住房租赁市场,也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办法。政府认真执行公租房政策,多建一些公租房、廉租房,低价出租给外来工值得考虑。如此既能解决租房者的困难,又能迫降涨幅惊人的房租。
由于原有住房保障体系的制度限制,买不起房的城市夹心层被排除在住房保障体系之外,外来务工人员与城市保障房源绝缘,租房成为他们不能承受之重。住建部发布的《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规定,本地及外来人员均可申请公共租赁住房。这是对既有住房保障制度的补充与完善。也是公租房政策的亮点。如果地方政府不折不扣建好公租房,有利于增加租房市场供应,平抑房租,群租问题也将迎刃而解。
在住建部出台规定之前,公租房在一些城市已经有所探索与发展。从各地实践看,发展公租房对“夹心层”、外来务工人员提供稳定房源,满足其过渡性基本居住需求,对实现“居者有其屋”、促进城市化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但是,相对于“居者有其屋”的社会需要来说,公租房供应数量仍然是杯水车薪。包括北京在内的一些城市公租房供给局限于专业人才与部分白领人士,打工者并没有住上公租房。笔者注意到,住建部公租房新规把外来务工人员纳入公租房保障范围的同时,也附加了“在本地稳定就业须达到规定年限”的准入条件。对于普通打工者来说,找到就业岗位已经颇为不易,还要求稳定就业达到规定的年限,公租房对他们可望而不可即。
因此,要让公租房法规政策真正惠及民生,需要地方政府尽职尽责,做好这样几件事。一是处理好公租房与其他保障房的关系,保证公租房建设的数量与质量,扩大公租房供给范围,让包括外来人员在内的更多无房户受益,别让“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成为打工者获取公租房资源的障碍。二是公租房选址应该配套设施完善,方便租户工作、生活,公租房租金应低于同地段同类型住房,别因租赁价过高让公租房曲高和寡。三是公租房供给要精确制导、雪中送炭,不能跑偏走样。
作为百姓重要生活资料的住房产品,不仅是商品;它实际上带有准公共品的性质,让百姓“居者有其屋”,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职责。给百姓提供包括公租房在内的保障房源,是政府应有的责任担当。地方政府应该转变土地财政思维,拿出诚意回应蚁族的期待,认真履行公租房的供给责任。不能听任“房租5年翻倍”刺痛租房者。